不久前,福建廈門鼓浪嶼導游威脅游客視頻在網絡熱傳。事后,涉事導游方某被吊銷導游證,列入旅游市場黑名單。從云南導游強制消費到東北雪鄉宰客,“黑導游”不斷曝光,而在低價旅游、強迫消費、隱性購物等亂象背后,導游“職業生存焦慮”正在蔓延。
打擊“黑導游”固然大快人心,但本案中“黑導游”方某的一番話同樣發人深思:“現在很多人把‘黑心’‘貪婪’負面標簽貼在‘導游’身上,實際我們大多收入不高,薪水要從游客購物提成中賺取,帶客購物實是無奈之舉。”這并非方某有意開脫罪責,事實上很多“黑導游”都是在一定程度上為“低價團”背鍋。
一直以來,“低價團”三令五申屢禁不止。一些旅行社抱著“賭團”的心態承攬零負團費業務,一旦游客消費不及預期,導游就成了填補低價坑的最后稻草。今年暑期,一條“在桂林跟團旅游遭導游強制1小時消費2萬元”的視頻引發關注。涉事導游趙媛媛及其所在旅行社主要負責人,雙雙被列入全國旅游市場黑名單。據媒體透露,事發時趙媛媛所帶的5天4晚桂林跟團游,報價僅為299元,這樣的報價連游客的住宿、交通、游覽等費用都不夠,更別提導游的服務費和旅行社的利潤,強制游客消費也就在所難免。
正如導游方某所言:“如果能拿到充足的服務費,誰還愿去當黑心‘導購’?”處理一兩個“黑導游”容易,但關鍵還是要完善市場環境,消除滋生“黑導游”的土壤。旅行社在組織“低價團”時,往往會通過簽訂備案價格高,實際價格低的“陰陽合同”來躲避監管。對此,有關部門在明察暗訪的同時,不妨引入“吹哨人”制度,鼓勵導游和游客主動舉報,對“吹哨人”予以獎勵和保護。廣大游客也要摒棄貪圖小便宜的心理,認清“羊毛出在羊身上”,自覺抵制“低價團”,防止上當受騙。
此外,完善導游薪酬制也有助于紓解職業焦慮,留住優質導游。2015年7月,國家旅游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導游勞動權益保障的指導意見》,首次提出“導游薪酬制”。去年起實施的《導游管理辦法》進一步規定,旅行社應當與通過其取得導游證的導游訂立不少于1個月期限的勞動合同,并支付基本工資、帶團補貼等勞動報酬,繳納社會保險費用。支付導游的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導游有權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舉報、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在現實中,許多導游的底薪只有1000元錢,想要賺錢還得靠回扣。端著旅行社的“飯碗”,導游往往敢怒不敢言,只能被迫接受這種潛規則。
近年來,湖北宜昌等地開展導游勞動報酬集體協商試點成效顯著。以宜昌為例,按導游每月平均帶團20天測算,2016年宜昌市專職導游基本工資加帶團補貼最低標準就達到2500元/月,超過宜昌市城區最低工資標準近一倍。有關部門不妨在試點的基礎上,全面推廣導游報酬集體協商制,使導游的合法收入等勞動權益得以保障,讓導游有更多獲得感,更有動力為游客提供優質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