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端午小長假的最后一天,長租公寓龍頭企業自如被曝要求業主在合同期內降低租金,若不降租自如將與業主解約,引發業主集體維權。
北京昌平區的業主白女士表示,曾多次接到自如電話,要求她降低房租,降幅為34%,在“違約受損業主群”里,有超過300名業主表示遇到了類似的情況。有業主透露,如果不降價,自如就將解約,雖然自如答應解賠償兩個月的租金,但是卻要業主承擔一個月的服務保證金以及裝修、配置、折舊等相關費用。部分業主收到的消息顯示,自如要求其承擔的裝修配置折舊費用為2萬-3萬元不等,也就是說,自如提出解約,業主不僅不能獲得實質上的違約金,還要給倒賠錢給業主。
另外一邊,自如在要求業主降低租金的同時,租客的租金卻并未減少。多名租客反映,房租上漲,有的漲幅高達百分之二三十。
5月份,北京租房市場回暖,整租成交量環比增長20%左右,分租環比增長近30%,但6月份疫情反彈,讓租房市場的回暖變得曇花一現,其中6月第三周,即15日-21日租賃交易量降幅較大,比第二周下滑了19.27%。從企業的角度來講,長租公寓機構為了減少運營成本,擬與業主協商降低房租可以理解。面對疫情,不管是長租公寓機構還是業主都可能要降低收益預期。畢竟從行業發展的角度來講,長租公寓為業主和租客提供了服務,改善了租賃市場的環境,龍頭企業倒閉對業主、租客來說,都可能帶來影響。
企業追求自身利益擴大化可以理解,但眼里不能只有利益,共渡難關不是一家好處占盡。市場行情好的時候,房租漲價,業主打破合同約定要求長租公寓漲房租,長租公寓答應了嗎?為什么市場行情不好,長租公寓撕毀合同要業主大幅降價,業主就一定要答應呢?其表面說是跟業主協商降低房租,并非強制性要求,但是不降價就解約,既為違約方,卻還要業主賠償裝修配置折舊費,這樣的協商未免太不講道理。
企業相關負責人回應稱,要求業主解約后支付配置折舊費用是個別管家溝通不當,這種解釋很難說不是甩鍋。企業不能一被曝光、一出現了輿情就甩鍋給個別工作人員。退一步說,如果個別工作人員屢屢出現這種違背商業契約精神的要求,那顯然說明工作人員的素質有問題,機構的管理也不能免責。
公眾是有記憶的,早在今年2月份,就有“自如趁租客疫情期間無法搬家,續租時大幅上調房租”的爭議。同樣是2月,蛋殼公寓要求房東減免一個月房租。如今又出現強制業主降價,不降價就解約的情況。有利可圖的時候契約不可變更,面臨運營壓力,契約想撕就撕,一邊要業主降價,又一邊給租客漲價,長租公寓的吃相實在難看,無論情理法理都難以站得住腳。
頻頻被要求整頓,卻依舊屢屢出現問題,長租公寓的亂象總該有個說法,租客不能永遠做挨宰的羔羊。于任何一家企業而言,要想做得長久,在賺取經濟效益的同時,也要履行應有的社會責任。(趙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