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民政局陸續收到一些群眾的退款。這些退款中,有的單筆金額不過百余元,但累計退款總金額達20余萬元。退款從何而來,又為何而退?
今年4月,湖北省紀委監委運用“扶貧領域政策落實監察系統”進行數據比對時,發現咸安區部分高齡老人死亡后仍領取高齡補貼的問題,線索很快被交辦到咸安區紀委監委。
“老人去世怎么還能繼續領取國家補貼?”收到問題線索交辦函后,咸安區紀委監委領導班子立即召集黨風政風監督室,紀檢監察四室、五室等相關部門成立專項調查組,深入一線對問題開展調查核實。
“鎮某、謝某、徐某等老人死亡后,我第一時間向民政部門匯報并提交了材料。”在浮山辦事處某社區,面對上門調查的紀委工作人員,該社區負責低保、高齡補貼等相關工作的辦事人員錢某篤定地說道。
調查組工作人員隨即與錢某一同前往民政部門,查找有關記錄。在浮山辦事處民政辦,調查組發現了一張記錄該社區報送的老齡人口新增、核銷信息的登記表。
“文件規定每3個月更新上報一次,我有時候因為忙,6個月才報一次,工作確實沒有做到位……”白紙黑字面前,錢某不好意思地紅了臉,說出了實情。
類似的遲報、漏報問題是個例嗎?帶著這個疑問,調查組進一步走訪了多個問題線索涉及的村(社區),發現這種情況不在少數。
“平時事情特別多,偶爾會忘記報送更新信息。”“我們想著死亡對象家境比較困難,只要上面不催,我們能拖就拖著……”面對調查組的詢問,涉事村(社區)干部給出了各種理由。
“部分村(社區)在高齡補貼申報審批上失職之責,身負監管職責的民政部門,為什么沒有及時發現并糾正這些問題?”為進一步摸清實情,調查組又前往咸安區民政局,找相關負責人詳細調查了解。
“信息大都是村里負責報送,我們負責登記并隨機進行電話抽查。”在咸安區民政局老齡辦,該辦負責人有些避重就輕地說。
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監管怎能如此“隨機”?調查組當即要求調閱關于高齡補貼申請審批資料,對照“大數據”移交問題線索進行全面梳理核查。
很快,一份高齡補貼審核記錄引起調查組注意。
“按規定只有本地戶籍才能在本地享受高齡補貼,可是這份申請資料中明確記錄了申請人柯某某并非本地人,明顯不符合條件,是如何通過你們審批的?”面對調查組的質問,該辦負責人啞口無言。
通過全面梳理核查,207條高齡補貼問題線索最終查實159條。咸安區紀委監委在責令民政部門追回違規發放的高齡補貼的同時,給予區民政局老齡辦原主任陳某、有關鄉(鎮、辦)民政辦及村(社區)相關責任人共21人黨內警告處分,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理22人。
同時,咸安區紀委監委還對區民政局發出紀律檢查建議書,督促區民政局嚴格落實高齡補貼審核發放各環節崗位責任,研究建立動態監管機制,同時舉一反三、以點帶面抓好低保、五保等工作自查整改,最大限度實現好、維護好人民群眾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