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7月11日,北京朝陽花家地小區一老人突發疾病。急救人員將老人用輪椅抬下樓時,受樓道里堆積雜物的影響,只能放慢速度費力將老人抬出樓。近日,記者探訪多個小區發現,很多居民樓存在樓道堆放雜物的問題。一些社區曾多次進行雜物清理,但“屢次清理屢次出現”。物業管理專家稱,社區沒有執法權才出現屢治屢現的困境。
樓道堆放雜物,既影響居住環境,又存在巨大安全隱患,清理樓道雜物的重要性無需贅言。但在現實中,樓道雜物堆積、屢治屢現并非一時一地的現象,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這一問題。各方早有共識,但問題始終無法根治,原因何在?
從表象看,部分業主心存僥幸,認為這么多年沒出問題,以后也不會出問題,即使出問題也不會落在自己頭上;部分業主有“占便宜”的心理,認為公共空間不用白不用,別人能用我也能用。物業和社區工作人員無執法權,只能勸導,而勸導又缺乏約束力,長此以往,樓道堆放雜物就成了沉疴頑疾。
但從根本上講,還是違法違規成本太低?!断婪ā芬幎?,個人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而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對違法違規行為,物業應當制止,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有關部門應依法對違法行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處理。但實際上,居民因在樓道亂堆亂放雜物而被處罰的情況極少。
社區沒有執法權并不能成為推卸責任的借口。社區沒有執法權,但可以及時向有執法權的職能部門反映問題。但現實中,在樓道堆放雜物往往被視為有關道德和文明的問題,而上升不到法律高度。一方面,相關部門監管力量不足、執法存在盲區;另一方面,物業和社區工作人員也不愿因此類“小事”與居民“撕破臉”。久而久之,就形成了法不責眾的“破窗效應”。
治陋習僅靠自律是遠遠不夠的,只有法律法規長出鋒利的“牙齒”,才能倒逼居民提升文明素養、養成文明習慣。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明確規定,要重點治理“在樓道等公共區域堆放雜物”等不文明行為。據報道,目前北京市相關部門正在開展專項整治,明確要求,對告知后仍未整改的問題,屬地政府將牽頭城管執法、住建、消防等相關責任部門,依照法定職責開展綜合整治行動;整治完成后,將建立完善定期巡查、清理等長效機制,防止違法行為反彈。在引導、鼓勵、告知不起作用的情況下,明確執法責任,加強執法力度,并著重構建長效機制,這種治理思路無疑是正確的,但關鍵還在于落實。北京的專項整治若能取得成功,對其他城市來說不失為一種借鑒。
此外,還應秉持疏堵結合的原則,強化執法監管的同時,引導居民合理存放、處置雜物,比如為居民提供付費儲物倉庫、積極組織廢品收購企業上門服務等手段,都可以嘗試。(陳廣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