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鏟田毀苗”!據報道,7月以來,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陳巴爾虎旗鏟毀2萬多畝即將成熟的麥子、油菜,突擊完成退耕還林指標。據估算,已造成數百萬斤麥子、油菜籽損毀。記者采訪此事之后,該旗已暫停鏟毀余下的2萬多畝莊稼,待秋收后再退耕還林。
2萬多畝莊稼在即將收割前被強行鏟除,無論如何都是一件讓人心疼的事。
按照當地林業和草原局的說法,種植戶是在未簽訂合同的情況下強行種植,林場工作人員進行現場制止,種植戶依然進行播種,屬于違法行為。而“上級催著8月31日前完成退耕還林,只能搶時間完成任務”,所以,“除非退耕還林試點工作不干,否則不容商量”。
這個解釋看似有理有據:一來,種植戶“違法種植”在先;二來,退耕還林馬上到了考核截止時間,所以哪怕莊稼即將成熟也只能鏟除。
但是,這只是表面現象。真實情況,報道中的“知情人士”已經說得很清楚:“前期落實上級政策緩慢,沒有及時出臺明確補償方案,徒下禁令而沒管住春耕,錯過春季退耕還林關鍵時機;后期又草草退耕、匆匆造林,鏟毀2萬多畝將熟的麥子和油菜。”
換言之,村民的“違法種植”,不過是對當地未能及時明確退耕還林補償方案所帶來的利益風險的一種合理應對;而當地前期在退耕還林工作上“落實政策緩慢”,并在相關部門督查中受到批評,又為后續的突擊退耕還林埋下了伏筆。此事表面看是村民“違法”在先,實際不過是當地在退耕還林工作落實上“進退失據”帶來的敗筆。
如果說前期“落實政策緩慢”可能是一時疏忽,那么后期為了彌補前期欠賬,不惜毀壞眼看就要成熟的麥子、油菜,則展示了一種作風上的顢頇和粗暴,可謂錯上加錯。
不過,較之于粗暴鏟除麥田所折射出來的霸道作風,此事中更值得警惕的是當地為應付上級考核背后的“唯上是舉”政績觀。一方面,如基層工作人員所說,“9月種樹不算晚,應該向上級如實報告實際情況,申請待收完糧食再種樹,這樣既可以完成工作任務,又不白白損毀農作物”。而當地相關部門卻直接選擇鏟毀莊稼,這背后到底是不夠通融,還是壓根就沒把農戶的實際利益放在心上?另一方面,寧愿毀莊稼也不愿意承擔延期完成任務的責任,一是缺乏擔當,二也說明其缺失了基本的同理心?;鶎庸ぷ魇ト诵曰膬群?,上演“鏟田毀苗”的荒唐事就自然不讓人意外了。
工作要完成,考核要認真對待,這是必須的。但完成工作,過程同樣非常重要。在與民眾切身利益打交道的事上,絕不能只問考核結果而不顧對民眾實際利益的影響,更不能以犧牲民眾利益為代價,去換取某個考核結果。
當然,一些基層政府部門屢屢作出錯誤示范,是否與考量方式的不合理相關,也值得深思。比如,毀壞莊稼所對應的責任風險,也許遠低于未及時完成考核所可能受到的處罰?
此事中錯的不是退耕還林,其后續處置顯然不應該止于叫停“鏟田毀苗”。當地退耕還林工作前期“落實政策緩慢”的責任,應該依規依紀厘清,而對那被毀的2萬多畝莊稼,更應該有個負責任的說法。該彌補的損失要彌補,該追究的責任要追究。一句話,就應該讓那些不顧民眾切身利益的公權力行為付出應有代價。(朱昌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