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演員張某莉和“馬伊娜”,假冒“優衣庫”不雅視頻女主角進行宣傳炒作牟利,不僅行為惡俗不堪,而且涉嫌詐騙,理應依法嚴肅查處。然而,這起惡性事件的發生,暴露出了當今演藝圈生態污染比較嚴重。針對當今演藝圈“黃”“毒”洶涌,廣電總局先是以口頭通知的形式,要求各大衛視慎用有劣跡的導演、編劇、演員等主創人員參與制作的電視劇;繼而又發出書面通知,進一步明確強調,牽扯到有吸毒,嫖娼等違法行為和丑聞劣跡者作為主創人員參與制作的影視劇,影視節目,一律暫停播出(點播)。
明星藝人違法亂紀,逐漸成為娛樂圈最不可逃避的話題。吸毒、嫖娼等違法行為甚至成為演藝圈的一種另類的“時尚”。殊不知,正是這種所謂的“時尚”,腐蝕著人們的靈魂,敗壞了整個社會的道德風尚,甚至破壞了核心價值體系。觀眾需要正面的明星,兒童需要健康的榜樣,而公眾則需要一個遠離“黃”“毒”的演藝行業。
一些明星藝人,自恃是名人,具有非凡的“活動”能力和影響力,因而不懼以身試法,甚至完全漠視法律。因此,凈化演藝生態,寄望于明星自律,顯然是不現實的。除了司法機關依法查處之外,有關部門及演藝行業,應實施必要的懲戒措施。為此,繼北京42家經紀機構和表演團體簽訂《北京市演藝界禁毒承諾書》之后,2018年9月19日,北京演出行業協會承諾:不用涉毒敗德藝人。特別是,同年9月,廣電總局祭出“劣跡令”,顯然更具震懾力。
換言之,女演員拿污點當賣點,演藝圈亟須“掃黃打非”。首先,應加強對明星藝人的教育和管理,督促明星藝人珍視藝術生命、遵紀守法,拋棄不良生活習慣,盡早脫離“反面教材”,重拾道德信譽。同時,建議“掃黃打非”機構、司法機關,對演藝圈這個傳播“黃”“毒”的重災區,應予以重點盯防,重拳打擊。特別是,對于以身試法的明星藝人,除了司法機關實施必要的法律懲戒之外,有關部門還要附加處罰措施;比如,對于初犯者,限期禁止參加演出活動;對于屢教不改者,則終身禁演,以此提高明星藝人的違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