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時候,一則新聞的衍生品,往往比新聞本身更有關注價值。近日以來,名為《生活在樹上》的浙江省高考滿分作文引發網絡熱議,隨后也衍生出了一系列的關于高考作文評價標準、閱卷規范、評閱人行為倫理等問題。
關于作文內容,本身是一個見仁見智的事兒。但是隨后,有媒體相繼曝出,《生活在樹上》與陳建新在《高考作文實戰實訓》里收入的滿分作文《書寫自我的生活》在語氣、結構上相近;而陳建新正是浙江省高考作文閱卷大組組長。這種“巧妙”的關系,登時令輿論嘩然。
更有意思的是,這篇滿分作文之所以被看見,最初是由浙江外國語學院主管、主辦的教育類報刊《教學月刊》微信公眾號率先刊,并配發了陳建新對該作文的點評。而媒體梳理發現,近些年,陳建新一邊長期擔任作文閱卷組長,一邊編寫出版高考作文輔導書、進行高考作文指導講座等活動。
顯然,既當教練員又當裁判員,這種“兩邊吃”的業務模式,太過瓜田李下。比如,作為高考作文評閱老師,對自己傳授的寫作方法、案例和語言運用、文本形式等,必然非常熟悉。如果在閱卷中看到了類似文章,會不會偏向性打分?不論是專業角度還是情感角度來說,這些疑問都是顯而易見的。
如果“一邊評閱高考作文,一邊從事高考作文輔導培訓業務”被允許,或者被默認的話,長此以往,不僅僅是可能在具體的案例中壓歪高考的天平,在整體上也是對高考作文寫作理念發展的束縛。
原因很簡單,因為閱卷老師的品位,尤其是長期擔任閱卷組長的權威人士的傾向,具有指揮棒的效應??忌鸀榱朔€定地取得高分,必然投其所好。漸漸地,也就會在客觀上,造成高考作文風格成為某些人風格的后果,最終走向套路化、模板化。
另外,在高考成績剛剛出爐之際,就有所謂的滿分作文被拿出來當作案例“學習”,非常不合適。對此,北大教授、教育部基礎教育專家委員會成員溫儒敏就指出,“高考閱卷評分應當有保密性,所有參與閱卷者,均不得向外透露閱卷情況,這是紀律。這次浙江滿分作文,第一時間在刊物上披露,是違規的。”
我們常說的教育公平,并不是抽象的,而是存在于一個個具體的案例中。比如前不久,我們剛剛經歷的仝某修改復讀生身份事件,再比如一起起冒名頂替案件。這次,由一篇“滿分高考作文”引發的爭議和擔憂,也應該像以往一樣,有明確的回應、徹底的追查、妥善的處理。
目前,浙江省寫作學會回應稱,“陳建新與滿分作者有利益交換”是誣陷;而陳建新干脆回應稱,“不知道此事”。好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工作人員已經表示,收到相關舉報材料,已著手調查。
希望有關部門,本著對考生負責、對教育負責的態度,能夠理清該事件中當事人職務行為和業務行為之間的關系,以詳實的調查結果和嚴肅的處理,消除輿論的質疑,維護高考公平。(與 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