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前,包某芳從中專畢業,她被分配至家鄉所在的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興和縣衛生局(現衛健委)。“當時去衛生局問了,讓回家等通知上班。”包某芳說,但此后一直未接到上班的通知。直到2014年,她找到“派遣證”并查看檔案發現,自己在畢業第二年便被分配到鄉鎮衛生院工作,檔案中還有轉正定級的工資表。8月18日,興和縣人社局向媒體證實,包某芳在1997年被分配至衛生部門,2000年有轉正定級。興和縣衛健委相關負責人回應表示,目前,興和縣準備召開聯席會研究此事,“初步意見是給她解決這個事情,但具體結果需要研究后才能確定。”
一邊是24年遲遲無法等來自己的工作,一邊卻是白紙黑字的檔案顯示,自己在畢業第二年便被分配到鄉鎮衛生院工作,轉正定級的工資表都一應俱在。此事的蹊蹺性,想不讓人聯想都難。當地相關部門表示“準備召開聯席會研究此事”,預示著事件處置終于重新燃起了希望,但鑒于當事人的“正義”已經遲到了20多年,研究、徹查的行動也需要盡快,不能再讓當事人繼續等下去。
分配好的工作,卻不能去上班,無論如何這都是一件極其反常、不能被接受的事。近些年,大大小小的司法冤案引發關注,當事人的不幸遭遇更引發社會的同情,其關鍵就在于司法的“陰差陽錯”徹底改變了一個人的命運。而這起事件中,“失去”工作達20多年的當事人,她的人生軌跡實際也因為這場“意外”而被徹底改變。一個人的就業權益受到如此冷落,不僅當事人需要討一個公道,社會也需要從這樣的個案的嚴肅處理中感受到個體權益被呵護的信心。
事實上,此事的“真相大白”本不至于拖到今天。2014年,包某芳查到的檔案顯示,她被人事部門分配到了縣衛生局下屬鄉鎮衛生院工作。然而,輾轉找到人事和衛生部門,卻并未獲得處理;而興和縣人社局在2019年7月的回復,再次確認包某芳已于1997年被分配到衛生局下屬鄉鎮衛生院工作,但對于她未收到衛生局工作通知的情況,人社部門則讓她咨詢興和縣衛健委;此后,她申請的行政復議被駁回,決定書強調“不存在申請人所說的假‘包某芳’以包某芳名義繼續工作一事”,此后該事便繼續“無解”至今。顯然,這個過程中,任何一個節點若能夠引起當地政府的重視,問題早就解決了。
按理說,一個人的工作明明被安排好但卻不能去上班,到底卡在哪是不難查清的。而檔案文件證實當事人已經參加工作,但實際卻并沒有,這樣的矛盾現象背后,到底是何原因,也并不難找出真相。但面對種種蹊蹺、反常,當地相關部門要么踢皮球,要么以未有人“頂替”來回應,卻至今拿不出解決問題的方案,這樣一種消極的處事態度其實更讓人心寒。
已經確認當事人曾被安排了工作,但對于其一直未能工作的真相,以及如何糾偏卻始終避而不談。如是避重就輕的態度背后,是否有更大的隱情?到底是一種什么樣的力量“剝奪”了當事人的工作,并阻礙此事的糾偏?希望當地這次能徹查到底,該補償的補償,該追責的追責。
一如前不久山東調查處置的“校長11歲兒子冒名頂替他人入公職”一事,此事很難不讓人往“被頂替”的方向聯想。而當地此前回應,相關部門的名單中沒有“包某芳”,顯然并不能有效證明不存在頂替現象。所以,對此事的后續調查和處置,理應要“挖地三尺”,建立在徹底還原真相的基礎之上。
被安排好的工作卻詭異地“消失”,并在長達20多年的時間里求解無門,這種“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艱難處境,更是對失去工作的當事人的持續傷害。蓋子已經揭開,這起個案要盡快解決,這種讓個人問題得不到及時解決的地方生態,更要得到徹底改變。(朱昌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