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將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據這個辦法,我們國家將建立基本用藥的動態調整機制,并每年調整一次。在今年的調整中,與新冠肺炎相關的呼吸系統疾病治療用藥將納入2020年藥品目錄擬新增藥品范圍。
這樣的調整,確實做到了醫療保障根據醫療環境適時而動。解決新問題就需要新方法和新藥品,如果政策不隨之而動,新方法和新藥品就可能成為醫保政策之外的特殊治療,這對老百姓治病,肯定會造成巨大的障礙。
作為社會重要的保障體系,醫療保障的主體其實是基礎醫療。雖然醫學需要不斷去推陳出新,去鉆研高精尖,但解決社會主要醫療需求和多數人的基礎治療,也就是堅持“?;?rdquo;的功能定位,仍是最為關鍵的。因此,這部分用藥一定要放在基本醫療的池子中。
相比起來,以前,我們國家對于基本藥物管理的經驗還有些不足,雖然有一套比較嚴格的遴選機制,但缺乏行之有效的動態管理,藥品要么進不了目錄,要么進去了就成為了釘子戶,導致基本藥物種類越來越多,可是很多老百姓離不開的藥物,還是沒有機會入選。
結果是,醫療服務無法與社會的醫療需求同步,對于帶來重大突破的新治療也無法盡快在醫療工作中普及。如新冠肺炎等重大突發事件,醫保存在不適應的情況。
因此,建立基本用藥的動態調整機制,并保證每年一次調整,是我國藥品管理的一次重大改革。而在新冠肺炎的用藥上得到了迅速體現,就顯示出了這種改變的意義所在。
今年暴發的新冠肺炎疫情,對于整個醫療體系提出了全新的挑戰,不僅涉及全民防控,還涉及后續治療,不僅要針對新冠病毒本身,還要治療其引發的并發癥。保障這一人群的利益,提高整體治療水平,將相關治療納入醫保是政府做出的最大承諾,不管未來新冠肺炎會以什么樣的方式發展,至少大家的心理都有了底氣。
當然,作為一種呼吸道傳染病,新冠肺炎的終極解決方案可能還落在疫苗上。特別是現在有消息稱,研制中的疫苗價格兩針可能在千元以內,那么疫苗能不能入醫保,這個話題人們也很關心。如何有更靈活的機制讓需要的人群受益,將是未來考驗醫保用藥新方法的一個試金石。
近日,國家醫療保障局公布了《2020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簡稱《工作方案》)和《2020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申報指南》,新的辦法制定了調出目錄藥品的范圍,主要為包括兩種,一是被國家藥監部門撤銷、吊銷或者注銷藥品批準證明文件的藥品,二是綜合考慮臨床價值、不良反應、藥物經濟性等因素,經評估認為風險大于收益的藥品。前者涉及藥品的身份,后者涉及藥品的實用性,有了這樣的淘汰機制,無疑會讓醫保的基本藥物越來越純潔,也更多地被使用,廣大百姓會大受其益。
此外,對于基本用藥一定要做到科學管理。只有抓好了醫保的基本用藥,才能有保證做好醫療工作的底氣。(鄭山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