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冬奧會圓滿閉幕了,但一場有關“冬奧證書”的騙局,卻引發了輿論的持續關注。
據警方查實,今年1月,犯罪嫌疑人李某輝伙同湯某峰等人在沒有取得冬奧組委會官方授權的情況下,在全國范圍內發起“魅力冬奧”冬奧知識傳播助力大使活動,以發送虛假證書、冰墩墩禮品等,誘騙大中專院校在校學生填寫個人信息,并收取28元至36元不等的證書工本費牟利。截至案發,該犯罪團伙已非法獲取全國大中專院校在校學生的個人信息350余萬條,騙取部分參與者繳納證書工本費總計1000萬余元。
一場全民關注的冬奧盛會,竟然被“有心人”看到了“商機”。感慨騙子無孔不入之余,一場騙局何以在學生群體中如此“病毒式”大規模流傳,更值得引發深思。
騙子的騙術其實談不上有多少高明。依托互聯網開發一個“競賽平臺”,以公眾號、微信群、朋友圈推廣等形式,這些都是常見的網絡詐騙形式。“冬奧證書”騙局之所以能成功“打動”百萬大學生,除了蹭熱點之外,更在于“獎品”的誘惑性極強。其宣稱所發放的“冬奧大使榮譽證書”可作為大學生社會實踐加分、評獎學金等依據,“精準”把脈了部分大學生的需求。而且,只要答對幾道簡單的題目和支付28元至36元不等的證書工本費,如此“好事”,怎能不令人怦然心動?此外,邀請三位以上好友助力才可領取證書,也是當下很多活動的常見做法,不僅具有迷惑性,也讓很多大學生自愿不自愿地被卷入其中。
蹭熱點詐騙,給冬奧盛會添堵,理應依法嚴懲?!缎谭ā芬幎?,依據詐騙公私財物的數額和情節,處罰金之外,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乃至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犯罪分子固然會付出應有的代價,但病毒式“營銷”一再上演,背后的原因值得進一步探究。違法成本低廉無疑是一大關鍵。一是個人發現上當之后,這種集腋成裘式“營銷”雖然獲利頗豐,但個體的損失通常不大,很少有人會花費精力去告發;二則是即便被人告發了,沒有達到一定的量,很難引起相關方面的重視,往往只是封群封號了事,大不了“打一槍再換一個地方”而已,沒啥實質性的損失。
謹以這次的“冬奧證書”騙局為例,如果沒有引發瘋狂傳播,并不見得會引發相關部門的關注。如果能在“小火”或者“不溫不火”的狀態下持續一段時間,騙子們會受到懲罰嗎?
天上不會掉餡餅,受騙上當的大學生們也要好好反躬自問。賠了點“證書工本費”不算啥,泄露個人信息卻可能會引發“后續”。所謂的“魅力冬奧”活動宣稱由北京2022年《冬奧組歌》文化活動組委會主辦,然而掃描二維碼進入活動后,顯示是一個名為“高校行動”的微信公眾號,該賬號的主體為“河南厚山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與冬奧組委會毫無關聯。如此明顯的疏漏,竟然沒有察覺,一旦面對極可能出現的“后續”,這樣的智商怎能不令人捉急?
大學生們要擦亮眼睛,避免因為貪圖小便宜而掉入欺詐陷阱,監管更應該積極有為,不能光顧嘲笑大學生們交“智商稅”。社交平臺首先應當承擔一定的審查的義務,尤其對于蹭熱點的病毒式“營銷”行為,更應該通過技術手段加強監控,及時向用戶作出提示,一旦發現有疑似欺詐行為或收到相關舉報,當主動樹起技術屏障并向相關部門反映情況。
面對無孔不入的騙子,有關部門應該秉承“零容忍”的態度,發現一起,依法嚴肅懲處一起。唯有切實提高違法成本,才能有效震懾那些唯利是圖的人,杜絕病毒式“營銷”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