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一家推出了“盲盒崗位”的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自從推出盲盒崗位以來,招聘頁面的瀏覽量、求職者投遞簡歷的數量都翻了一倍左右。目前,已有人順利入職。不過,也有資深HR認為,不排除部分公司用這種“不好笑的方式”來吸引求職者的目光,但求職者遇到這樣的公司時應該謹慎對待,避免被坑。
據報道,在招聘網站搜索“盲盒”,至少有4家公司發布了相關崗位的招聘信息,涉及北京、重慶、廣東、江蘇等地的公司,遍布文娛、法律、重工和教育行業。據資深HR表示,這些公司推出“盲盒崗位”有三種可能,即管培生、無法吸引求職者的崗位、法人。也就不難想象,如果求職者不明白其中的門道,很有可能會被其中的套路所傷。
針對上述可能,具體來看,第一種可能性是“盲盒崗位”相當于管培生,先不定崗,(輪崗后)看你適合做什么;第二種可能性是有的崗位不好招人,借此蹭個熱點,是個噱頭;第三種可能性,則需要警惕,不排除有些公司是“騙子公司”,把員工誆騙進去,多開幾家公司讓員工去做法定代表人,一旦出了問題,作為法定代表人的員工很有可能會擔責。
在萬物皆可盲盒的當下,“盲盒崗位”的確是欠妥的存在。最簡單來看,如果企業和求職者都隨機狀態的話,是談不上人崗匹配的。所以,“盲盒崗位”看似很新潮,但若真較起真來,一方面對企業的發展不利;另一方面也是對求職者的不負責任。企業和求職者通過崗位去匹配,而不應該靠“盲”來尋求。此道,不足取。
而且從法律層面來看,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的相關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的條款中包括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但“盲盒崗位”的做法顯然值得商榷。比如,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若不具體說明該職位的工作職責、工作地點等,無疑與法律規定背道而馳。同樣不排除的是,盲盒招聘會對勞動者權益產生潛在侵害。
對于此類招聘方式,相關部門有必要引起重視。人社部出臺的《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對網絡招聘服務活動準入、服務規范、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作出了明確規定。而招聘網站“盲盒崗位”其合規性,需要相關部門給予準確定性。畢竟,求職連著就業,事關千千萬萬勞動者的權益,即便搞招聘創新,也不能逾越法律邊界行事。
求職者應該對此類招聘方式多些警惕。部分公司用這種方式來吸引求職者的目光雖可,但求職者確有必要睜大眼睛。畢竟,求職不是玩游戲。要知道,參與其中,幸運的話會謀到好職位,不幸的話,輕則會浪費自己的時間與精力,重則可能會給自身帶來權益傷害。所以,對“盲盒崗位”不可太當真,求職還須謹慎才能更穩妥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