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份黑龍江省綏化市教育局“因家長隱瞞疫區旅居史、密接史,孩子到校上課致使全班同學和任課教師隔離被開除學籍”的通報文件在網上流傳。19日,綏化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回應,撤銷綏化市教育局通報,學生正常上課。(4月19日中新網)
這份開除學生的通報,令人驚詫。家長從外地返鄉后,未按照要求向學校報備,違反了當地防疫規定,那么應該依規處罰家長,教育局卻對學生實施“連坐”,學校將其開除學籍,顯然是超出防疫規定,且有違未成年人保護法。而據綏化市市長表示,該事屬于疫情防控指揮部的事情,不屬于教育局處置,疫情防控指揮部并沒有同意該處置方案。那么教育局就是越殂代皰,公然違法開除學生,對此濫權行為,應嚴厲處理負責人,以儆效尤。
當前,疫情形勢還很嚴峻,各地為了遏制疫情擴散,紛紛采取措施加強防控,對從外地返鄉、流入者,均要進行報備。如果外地有疫情發生,那么就要根據流調信息,及時對返鄉者實施核酸檢測、隔離觀察等。此次涉事家長,就是隱瞞了疫區旅居史、密接史,理應依規對其處罰,這個是合情合理的。而家長屬于密接,其孩子屬于次密接,應該依規實施隔離措施,但將其開除學籍,就是權力任性了。
涉事高一學生尚屬于未成年人?!段闯赡耆吮Wo法》第三條規定,“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項權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民族、種族、性別、戶籍、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狀況、身心健康狀況等受到歧視。”即便家長違反防疫規定,需要接受處罰,但不能牽連孩子。該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學校應當保障未成年學生受教育的權利,不得違反國家規定開除、變相開除未成年學生。”顯然,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權應依法保障,學生即便未報備,也不符合開除規定,豈能隨意將其開除。
疫情防控關系到千家萬戶的生命安全,為防止疫情擴散,降低感染率,地方政府需要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則,依法采取必要的管控措施,可對市民的出行、健康檢測等,實施一定的約束規制。但是,這些措施均要在法律的范圍內,并遵循代價最小化原則,不可搞層層加碼、過度防疫,以免給民眾帶來無謂的干擾,影響社會經濟發展大局。
精準防疫、動態清零,這是我國三年來所總結出的防控經驗,在各地得到了有效檢驗,取得了顯著的防疫成績,獲得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真理多走一步,就會變成謬誤。當前,部分地方未能守住底線原則,擅自違背中央防疫精神,搞層層加碼防疫,這種權力任性的做法,損害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干擾了社會經濟生活正常發展,影響極為惡劣,應立即予以糾偏,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督促回歸依法防疫的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