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藍寶石,我不脫”。今年4月,因某脫毛儀品牌廣告涉嫌違反廣告法和婦女權益保障法,一廣告公司被罰款50萬元。不久前,某辣條品牌因產品包裝上的色情擦邊球式文案,引發爭議……近來,多個品牌因“低俗廣告”翻車的消息登上熱搜。低俗廣告“一茬又一茬”,被罰的也不少。但為何仍有品牌對低俗營銷“上頭”,“前赴后繼”、一犯再犯?(4月22日《工人日報》)
“低俗廣告”由來已久,有關部門也打擊多年。曾有飲料公司廣告宣傳時貼上大胸美女圖片,并配以“從小喝到大”的字樣意圖達到一語雙關的效果……近年來,從國家到地方,有關部門開展了多輪專項清理整治低俗、庸俗、媚俗廣告的行動,但時至今日,“低俗廣告”仍屢禁不止,一些企業在營銷方式上劍走偏鋒,甚至不惜在法律紅線邊緣游走。
與此同時,對于具體哪一種營銷行為算“低俗”“色情”,認定上存在模糊之處,執法存在困難。雖然廣告法劃出了不得“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不得“含有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內容”等紅線,但這些規定具有一定模糊性和籠統性。于是,一些企業在競爭加劇的情況下,為博取眼球、獲得流量,故意把低俗當創意、把色情當賣點,試圖打法律擦邊球,靠低俗、庸俗、色情營銷來謀求一席之地。
從處罰來看,對于“低俗廣告”,根據廣告法,雖然可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近年來因發布這類廣告被罰的企業也不少,但與其獲得的收益相比,這樣的處罰只是隔靴搔癢。正如有律師表示,“互聯網時代,一個熱搜的回報可能遠大于處罰。”何況還有不少爭議廣告未受到相應處罰,只發個道歉聲明了事。這樣一來,就可能驅使更多企業效仿,采取相同的策略,利用低俗營銷追求廣告效應和品牌效應,從而形成惡性循環。
很明顯,“低俗廣告”之所以屢禁不止,一個重要原因正在于,無論是從監管方式上,還是從處罰力度上,都沒能讓違法者產生強烈的震懾力,乃至使之滋生僥幸心理。很多時候,正是偏低偏輕的處罰,讓一些不良企業膽大妄為,使監管成為擺設。因此,要遏制“低俗廣告”,亟需解決違法成本過低問題,增強法律和監管的震懾力。一方面,要完善立法,提高對“低俗廣告”等違法行為罰款的數額,至少要做到低俗營銷不至于獲得收益。
另一方面,要嚴格執法,積極構建廣告監管監測系統及覆蓋整個互聯網的監測網,以更精準、快速地發現“低俗廣告”,及時阻止其獲得負面熱度,并對違法者堅決“亮劍”,該警告的警告,該頂格重罰的重罰。同時,進一步明確商業營銷的底線和邊界,包括何謂淫穢色情、何謂公序良俗。有關部門或司法機關可適時公布具體案例,通過以案釋法,使廣告中的低俗、打色情擦邊球等邊界更明確,指導類似事件處理,做好警示教育工作。
對企業來說,要強化自律,心存敬畏,堅守法律與道德底線,著力在產品質量和服務上下工夫,真正做到合法營銷、誠信營銷,而不是唯金錢、唯流量至上。對大眾來說,應提高審美情趣,堅決對低俗、淫穢色情等違法廣告說不,讓低俗營銷失去生長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