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應屆生何同學反映,通過去年秋招與中國聯通河源分公司簽訂“三方協議”,近日被告知因年齡超24歲需要解約。隨后#應屆生因畢業年齡超24歲被中國聯通解約#登上熱搜,引發網友熱議:“這是什么迷惑操作?應屆生又不是以年齡劃分的,應屆生就是應屆生!”“還真是畢業即失業,很難想象企業居然會把年齡限制拿出來擋事兒。”“這更像是托詞,無非是為了給有關系有背景的人騰位置。”27日,廣東聯通、河源聯通分別就此事做出回應,并道歉。并表示會認真反省并改進招聘工作,規劃招聘流程和條件,確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何同學稱,她是1998年2月出生,今年剛滿24歲,簽三方之前都經過背調審核,現在突然說本科應屆生不能超24歲,非常不能理解。目前分公司有6人都因年齡被解約,應屆生身份沒了,工作也找不到了。據何同學介紹,她已知的以類似的借口被解約的共有6人,當其詢問是否有“違反24周歲”的紅頭文件時,對方表示這屬于內部資料,不給何同學看。
這家公司的內部規定必須符合國家法律,否則就是霸王條款。法律規定,法定勞動年齡指年滿16周歲至退休年齡,有勞動能力的中國公民。莫說本科應屆生24歲,就是42歲,只要是應屆生,企業也不能歧視,更何況人家已經簽訂“三方協議”。
雖然說,三方協議書只是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之間簽訂的就業意向,對雙方沒有勞動法上的約束力。用人單位與畢業生簽約之后,雙方都可“毀約”,但是,雙方的關系仍受勞動合同法的調整,“毀約”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盡管何同學當初簽訂三方協議時,并未規定違反方需要支付違約金,而另外一個合同寫的是5000元。這家公司與應屆生解約,至少要支付5000元的賠償。
即使如此,對被解約的應屆生仍然不公平,它因此浪費了應屆生的身份和校園招聘找工作的機會,這才是最大的損失。正像何同學所說,這5000塊錢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的應屆生身份被他們玩了,而且我們是拒絕了其他公司的offer,同意他們才簽約的三方。”這種情況下簽約學生的權利到底該如何得到合理保障,不能讓企業自說自話。是因為企業經營短期內出現變化而以“雞蛋里挑骨頭”的方式與應屆生解約,還是真像網友所說涉嫌腐敗,勞動部門甚至紀檢部門有必要適時介入。
企業毀約應屆生,這并非第一次。較為典型的就有上市公司邁瑞醫療在2018年底與254名應屆大學畢業生閃電解約,并承諾支付5000元賠償金,其理由是需要更多社招而非學生。而今年以來,不少知名企業紛紛被曝出毀約校招生的行為,理由大都是部分部門崗位調整與績效優化。近日就有理想汽車、小鵬汽車等頭部新造車企業接連發生“毀約校招應屆生”事件,持續引發關注。
我國經濟發展面臨需求收縮、供給沖擊、預期轉弱三重壓力,再加上疫情沖擊,一些企業經營壓力加大,難免會波及就業端,這是必須正視的現實。既然勞動合同法規定,在“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等特定情形下,用人單位可以裁員,那么,不再錄用簽了協議的應屆生,同樣可以理解。但是,企業的理由并不代表完全合法合理,必須得到政府部門的合法性認可。更不要說,企業經營的不確定性上升,自身理應做好提前預判和風險評估,而不是把壓力全部轉移給求職者。
穩企業也是保就業,對此,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出臺了大量穩企業的措施。市場往往是冷酷的,具有某種不可抗力,但政府傳遞給企業的溫情,企業也要努力傳遞給求職者,最大限度保障好就業者的權利。比如,不妨參考勞動合同法有關裁員的規定,對家庭困難的應屆生確保不毀約;對毀約的應屆生,企業如果后續招用員工,讓這些應屆生優先;為被毀約的應屆生推薦其他工作單位等,盡可能將對應屆生的傷害降至最小。
河源聯通表示,5月26日晚,我司已與同學進行溝通并消除誤解,我們將嚴守契約精神、依法履行就業協議,相關同學可按協議約定如期辦理入職手續。同時,將對工作中的問題及時進行改進。知錯就改值得肯定,但愿所有企業通過建立長效機制,避免在類似問題上“前赴后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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