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冷先生:從北京辭職后回到戶籍所在地,未再就業,在北京的公積金賬戶被封存,這種情況下該怎樣提取公積金呢?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您的描述,您可能是要辦理非本市戶籍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取公積金。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為非本市戶籍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且未在當地建立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可在單位已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封存手續的情況下,申請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
如果您不符合異地轉移或銷戶提取條件的,如公積金賬戶封存半年以上可以辦理銷戶提取。但是以后在京重新申請建立住房公積金的,須將銷戶時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全部退回。如未按要求退回的,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個人信息記入不良信息庫,自違規行為發現之日起五年內不予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不予受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五年后再次申請租購房提取時,曾提取的數額要在賬戶中封存。如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到異地,違規提取的不良記錄隨個人賬戶一并轉移。
提取材料:申請人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如身份證無法確認為非本市戶籍的需提供)。如您本人辦理:申請人本人攜帶上述材料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銀行代辦點現場辦理。如委托原單位經辦人辦理:經辦人攜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申請人填寫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授權、承諾書》一份及上述材料,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銀行代辦點辦理。如您還有其他問題可致電010-12329進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