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養老是人類的追求。我國老齡化問題受到了政府和學界的高度關注。如何構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確保老年人安享晚年提上了議事日程。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要完善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體現了黨中央對于老齡化問題的關懷。
當前我國養老存在的問題
當前我國養老進程中存在以下方面的問題:
首先,家庭養老方式日漸式微。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信息化技術的提升,年輕人選擇的學習方式和工作場域都發生著變化,越來越多的年輕人離鄉擇業。留在家中的父母則從孩子上大學開始,就或多或少地進入了“空巢狀態”。以北京的一項調查為例,北京市老年人的居住安排以與配偶居住為主,其占比為44.0%,獨居老年人所占比重為8.77%。獨居和與配偶居住的比例高達52.77%,即超過半數的北京市老年人未和子女、孫輩等共同居住,表明家庭養老方式正在發生結構性轉換。盡管當前我國“4+2+1”的家庭結構仍將持續較長時間,但在家庭規??s小、生活方式和生活理念變遷的共同作用下,家庭養老方式的存在基礎正被一步步地削弱,家庭養老日漸式微已成大勢所趨,難以復轉。
其次,機構養老方式配套不足。在機構養老方式方面,我國的形式還是老人集中居住在養老院中。據民政部民政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截至2018年底,全國養老機構和設施共計16.8萬個,養老床位合計727.1萬張。將現有養老床位與當前老年人數相比,折算下來每百名老人僅擁有2.91張養老床位。雖然養老床位在不斷增長,但養老服務機構及配套設施的數量與我國過億的老年人口規模相比實在是杯水車薪。
第三,自我養老方式尚未普及。自我養老就是老年父母不依靠子女,與配偶或自己獨立居住,自行承擔養老任務。這一養老方式在很大程度上體現了從“病苦老齡化”向“積極老齡化”“健康老齡化”理念的轉變。自我養老是養老市場中不可或缺的形式之一,也是老年人在具備一定的自理能力和經濟基礎前提下的優質選擇。
自我養老:一種值得提倡的養老方式
與傳統的家庭養老、社會機構養老方式相比,自我養老不失為一種值得提倡的養老方式。但這一養老方式的前提條件要求很高,一是老年人需具備一定的經濟能力,二是要具備健康生活的自理能力,三是還要具備獨立生活的理念和獨立生活的信心。同時,不同性別在家務勞動表現上也存在差異,男性通常較少掌握熟稔的家務能力。此外,受傳統觀念的影響,老年人自身的價值觀也直接影響著他們如何看待自我養老這一方式。性別角色和價值觀念二者互相作用,交織影響著老年人特別是女性老年人對養老方式的選擇,也是自我養老在普及過程中遇到的挑戰。
科學搭建多元參與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
在我國,居家養老有其存在的深厚文化基礎,老年人選擇居住在自己家中養老,既能使老年人享受到天倫之樂,又可以保證老年人晚年能夠有尊嚴地過上有質量的生活。但由于我國公共福利服務、市場養老服務還處于起步階段,目前尚存在著各種問題。如何進一步強化資源整合,增強居家養老服務功能,是我們現階段面臨的重要任務。
設計一套能夠調動整個社會共同行動、符合老年人生命周期需求的醫療、養老服務體系很有必要。一是需要創新社會治理、社會服務理念。政府是基層社會治理的核心,必須通過政府的自我改革引導社會治理,創新服務理念和方式。建設居家養老服務綜合體,以“小機構”為起點,開啟政府的“大服務”格局。發揮黨建引領及市場功能,將“為民做主”變為“讓民做主”實現“群眾點餐,政府配餐”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二是需要促進自我養老向社區居家養老平緩過渡。對具備日常自理活動能力、日常生活活動能力的老年人,提倡選擇自我養老這一方式。但隨著老年人年齡增長、活動能力受限,積極生活的質量隨之下降,此時如果社區能夠為之提供足夠的健康和福利服務以應對家庭環境中的功能衰退對于老年人獨立生活至關重要,并且可以改善老年人的生活質量。因此,社區應未雨綢繆配備相應的養老服務設施,為自我養老的老年人逐步提供更多的輔助服務,進而推動老年人由自我養老向社區居家養老自然過渡。三是需要完善多元主體參與的協同照料機制。“協同照料”的目標是互動共享、為老服務,前提是共同參與。完善社區居家養老多元主體參與機制可以以項目為依托,以公共服務的提供為牽引分別建立和完善群眾、企業、社會組織等主體的參與機制。四是需要強化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標準建設。社區居家養老作為我國養老事業發展的重點方向,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標準,為居家養老服務提供規范化指導。
總之,只有通過科學搭建多元參與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才能有效保障我國的養老服務事業持續穩定地發展,才能提高老年人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才能真正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和生命質量。
[作者單位:北京建筑大學文法學院。本文是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困境·責任·制度:我國農村失獨家庭的社會保障和社會支持問題研究”(16BSH044)的階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