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資源是發展的重要基礎和要素保障。關系到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也關系到億萬人民的切身利益。近日,國務院印發了《關于授權和委托用地審批權的決定》,大幅下放用地審批權,賦予了省級人民政府更大的用地自主權,引起社會的高度關注。那么具體哪些土地的審批權被下放,落地過程又該注意什么?央視記者獨家專訪了自然資源部法律事務中心副主任李煒和中國農業大學中國土地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朱道林。
《關于授權和委托用地審批權的決定》在嚴格保護耕地、節約集約用地的前提下,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改革土地管理制度,賦予省級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權。
主要涉及兩方面內容:
一、將國務院可以授權的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審批事項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二、試點將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和國務院批準土地征收審批事項委托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首批試點省份為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廣東、重慶,試點期限1年。
中國農業大學中國土地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朱道林表示,主要是為了滿足當前這種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尤其放管服這些方面的要求,然后將一些用地審批下放到省級,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總體規??刂葡氯ミM行審批,那么這是一種改革的措施。
《關于授權和委托用地審批權的決定》還特別強調,各省級單位政府要嚴格審查涉及永久基本農田等特殊用地的占用,要切實保護耕地,節約集約用地,盤活存量土地。
朱道林認為這一次是通過將審批權力下放,然后將監管權力收上來,這樣的話來解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整個在用地管理,乃至在用地支撐經濟發展方面能夠起到一種合力的作用。
“增效”而非“增量”
專家表示,這次土地新政的亮點是下放用地審批權,但是下放的核心在于 “增效”而非“增量”?!蛾P于授權和委托用地審批權的決定》對相關審批權下放旨在“增效”。通過下放相關建設用地審批權,給省級地方政府更多的自主權,使其能夠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破解項目用地“落地難”和“落地慢”問題,賦予地方政府更大的權利自主調整土地利用空間布局,讓項目落地速度滿足社會經濟發展要求。
朱道林對記者表示,它實際上就是來提高各種建設用地,尤其涉及農用地、轉用的這些審批的一種效率,或者說過去需要到國務院審批的,這些環節,現在授權由省級政府去進行審批。
然而,“增效”并非“增量”,《決定》并未對建設用地規模“松綁”。對建設用地審批權的下放,是由于地區發展較快對土地審批速度要求提升,因而建設用地審批放權重在“布局”調整,目的是提高“效率”,而非建設用地規模“增量”。實際上,未來在各級國土空間規劃、土地供應計劃、空間用途管制的約束下,建設用地供應的關注重點仍然是挖“存量”,控“增量”,實現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和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自然資源部法律事務中心副主任李煒告訴記者,就是要逐步從增量發展要逐步走向存量發展。比如說中央批準的北京市的總體規劃,明確北京市的規劃區內的建設用地總量,不但不能增加,還要減少,要一個減量化的發展。
“放權”而非“放松”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這次土地新政這次放權力度確實較大,但是對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以及“三條紅線”的保護絲毫沒有放松。
專家表示,賦予省級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權,本質上還是要讓地盡其用、地盡其利,促進最為科學合理的土地利用,服務最為迫切、最為需要和最為有效的土地利用訴求,例如重大基礎設施用地保障、新產業新業態用地需求、公共衛生應急等公共事業用地需求。
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堅決守住耕地保護紅線的要求沒有放松。按照持續加強改進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的要求,牢固樹立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理念,建立耕地保護監督機制,堅決守住耕地保護紅線。
此外對于國土空間規劃和空間用途管制的未來執行并沒有放松。首先,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和城鎮開發邊界,這三條紅線沒有放松。它仍然是我國調整經濟結構、規劃產業發展、推進城鎮化不可逾越的三條紅線。
自然資源部法律事務中心副主任李煒對記者表示,以后省級政府來批地的話,他也要依照這些要求這些標準來進行。我們原來對于建設用地的規劃的管控,計劃的調控,包括我們建設用地的審查的標準,包括建設用地、使用的標準都沒有變化。(總臺央視記者 譚振華)
關鍵詞: 用地審批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