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晚間,萬科A公告稱,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關于補充完善復雜項目及非開發業務跟投機制的議案》。
公告稱,因業務發展需要,董事會決議補充完善復雜項目和非開發業務跟投機制,具體如下:
1、適用范圍:復雜項目,如舊改項目、一級土地整理項目、大型復雜綜合體項目、海外項目等;近年來開展的非開發業務,如物流倉儲、商業、長租公寓、冰雪、教育、企業服務、食品業務等;未來擬開展的復雜項目和非開發業務。
2、跟投人員:除公司董事、監事、法定高級管理人員之外的其他員工可參與跟投,并以復雜項目所在事業集團(BG)和非開發業務所在事業部(BU)的員工為主。
3、跟投權益比例上限:跟投人員直接或間接持有的項目權益比例合計不得超過萬科在該項目/業務所持權益比例的10%。
4、跟投價格:跟投價格根據業務情況分別確定,包括:A、不低于萬科在該項目/業務的已投成本及對應融資成本之和;B、不低于合資格獨立第三方評估的公允價格。
5、跟投方案:由公司總裁按上述要求,根據項目/業務的具體情況,組織制定跟投方案,并選擇合適的時機具體實施。上述方案及其落實情況向董事會投資與決策委員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