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獲悉,近期監管部門就《關于開展不良貸款轉讓試點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及通知附件《銀行不良貸款轉讓試點實施方案》向相關機構征求意見。通知顯示,為規范銀行不良貸款轉讓行為,切實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已批復同意銀行業信貸資產登記流轉中心以試點方式拓寬不良貸款處置渠道和處置方式。
“通知對銀行和資產管理公司都將起到正面影響。”某地方資產管理公司投資負責人告訴記者。
通知明確了初步試點機構范圍和試點不良資產類型。試點銀行包括6家國有大型銀行和12家股份制銀行。試點參與不良資產收購機構包括4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符合條件的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和5家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試點范圍內的銀行和收購機構按照自主自愿原則參與試點業務。
試點不良資產包括:單戶對公不良貸款、批量個人不良貸款。銀行可以向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和地方資產管理公司轉讓單戶對公不良貸款和批量轉讓個人不良貸款。
此前,根據《關于適當調整地方資產管理公司有關政策的函》《金融企業不良資產批量轉讓管理辦法》等規定,僅允許持牌的資產管理公司承接3戶以上的不良資產組包,個人類貸款不得進行批量轉讓。“在不良壓力持續增加的趨勢下,資產管理公司的業務范圍及經營模式難以滿足商業銀行對不良快速處置化解的需求。”鄭州銀行董事長王天宇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表示。
對于試點批量個人不良貸款的轉讓,市場非常關注。上述文件顯示,參與試點的個人貸款范圍包括:個人消費貸款、住房按揭貸款、汽車消費貸款、信用卡透支、個人經營性貸款。
此前,個人不良貸款批量處置僅能通過資產支持證券(ABS)渠道方式化解。由于可以發起不良ABS的銀行有限,整個市場規模有限。
一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AMC)資產經營部總經理告訴記者,過去不準銀行轉讓這兩塊不良資產,導致一些銀行不良資產居高不下?,F在雖然允許試點,但其實這個工作開展起來難度不小,因為個人不良貸款金額小、戶數多,轉給資產管理公司管理處置成本很高。
“對資產管理公司是個利好,畢竟多了一個業務范圍。”前述地方資產管理公司人士表示,從目前的信貸結構看,隨著經濟發展,銀行個人業務整體處于上升趨勢,司法部門對于失信人也有限制高消費等措施。如果資產價格合適,資產管理公司會愿意做這項業務,盡管業務相對小額、分散,管理成本可能相對較高。
在個人不良貸款批量轉讓的定價上,他認為,這將取決于底層資產。比如,消費貸款主要是信用類的,住房按揭貸款有住房抵押,信用類貸款估值會相對較低。
通知還要求,資產管理公司應建立個人貸款的相應催收制度、投訴處理制度,配備相應機構和人才隊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受讓的單戶對公貸款,不得再次轉讓給原債務人及相關利益主體,資產管理公司對批量收購的個人貸款,只能采取自行清收、委托專業團隊清收、重組等手段自行處置,不得再次對外轉讓,禁止資產管理公司暴力催收不良貸款。
關于處置成本,上述AMC資產經營部總經理表示,資產管理公司處置方式主要是向社會投資者轉讓。“資產管理公司的機構一般都只設到省分公司這一層級,個人不良資產轉給資產管理公司,資產管理公司只能很快再分割、組小包轉給社會投資者,或者委托有關機構托管處置,而此處就要涉及催收成本。”
“銀行、資產管理公司、金融資產投資公司應當按照真實性、潔凈性和整體性原則開展不良貸款轉讓,實現資產和風險的真實、完全轉移。”通知要求,嚴禁在轉讓合同之外簽訂抽屜協議或回購條款等,杜絕虛假出表、虛假轉讓、逃廢債務等行為,不得違規向債務關聯人進行利益輸送、轉移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