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交警總隊《關于超標電動自行車結束集中登記掛牌工作有關事項的通告》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對我市轄區的超標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掛牌期限再次延長2個月,具體通告如下:
一、超標電動自行車原定集中登記掛牌截止日期為2020年6月30日,現延長至2020年8月31日,在此期間超標電動自行車仍可辦理登記掛牌業務。
二、從2020年7月1日起,未登記掛牌的電動自行車不得上道路行駛,違反規定將依法查處。
三、廣大電動自行車用戶要合理安排時間,抓緊辦理登記掛牌業務。
四、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不受集中登記掛牌時限結束的影響,集中掛牌期結束后仍可繼續到當地轄區車輛管理所或有關社會代辦機構正常辦理登記掛牌業務。
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