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鮑毓明性侵未成年 "養女 "案再起波瀾。女孩被指有兩個年齡。公安部門透露,同一學籍照片可以查到兩個不同身份和年齡的人。目前,相關部門正在調查中。
舉報鮑某明性侵的“養女”被指年齡存疑,公安部門介入調查。
4月15日,記者對話當事雙方。被指控男子鮑某某稱,他于2015年接觸到當時14歲的小可(化名),想收養但無法辦收養手續。2017年下半年,他和小可日久生情,確立戀愛關系,并發生關系,還帶她見過父母。小可則堅稱,她和鮑某某并非戀愛關系,她在2015年年底就被性侵,遭到控制,被迫看色情視頻。4月13日,最高檢及公安部已派出聯合督導組,趕赴山東對該案辦理工作進行督導。目前,小可在接受警方調查取證,鮑某某取保候審中。
4月11日,“被指性侵養女”事件當事人鮑毓明的一位中間人向新聞記者發來書面回應,并附帶9段手機錄頻。這些錄屏記錄了從2016年至2017年兩年多時間,疑似與“養女”小芳(化名)聊天記錄。
聊天記錄中,“小芳”多次提到“親愛的”、“結婚”等內容親密內容,“小芳”還提到讓鮑毓明等她兩年,二人還約定去拍婚紗照。不過該聊天記錄真實性尚待確認。
小芳還表示,她使用的QQ號是鮑毓明用他的身份信息注冊的,他知道密碼,此前經常登錄小芳使用的QQ號檢查聊天記錄等信息,不排除鮑毓明“自己跟自己對話”。小芳稱,以上信息她都向公安機關作出過說明。
據《南風窗》報道,在警方的促使之下,鮑毓明曾給小芳寫了一封保證書。保證書中寫道:“給我現在的女兒,和未來的妻子。”
當事女孩小可告訴記者,鮑某某不讓她亂講發生性關系的事情,“不僅說我媽會被殺害,和任何人講這件事,他都會找人殺了”。鮑某某回應認為對方胡編亂造,“她們的悲慘故事沒實話”。而鮑某某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表示,他和小可不是養父女關系。對于兩人到底什么關系,鮑某某沒有向記者回應。目前,最高人民檢察院已與公安部組成聯合督導組,赴山東督導案件辦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