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自9月14日起,昆明市公安機關啟動“三查三告知一宣傳”專項行動。春城晚報-開屏新聞記者從昆明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辦公室獲悉,在此期間,昆明市公安機關將對以下違法犯罪行為進行有獎舉報,對舉報線索查證屬實的,昆明市公安機關將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獎勵。
一、舉報內容及獎勵
(一)舉報他人偷越國(邊)境犯罪或組織、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犯罪線索,經查證屬實,視核查情況結果給予2000元至50000元獎勵。
(二)舉報涉恐可疑人員無證或者持他人證件住宿、購買長途汽車票、乘坐各類交通工具及上網、洗浴場所留宿的,經查證屬實,視核查情況結果給予500元至1000元獎勵。
(三)舉報涉恐可疑人員在街面游蕩、露宿,租房及居住于民宿、公寓式酒店,駕車、租車及購買、攜帶、寄遞散裝汽油、管制器具、軍(警)用品、違禁物品及其他可疑物品的,經查證屬實,視核查情況結果給予1000元至5000元獎勵。
(四)舉報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經查證屬實,視核查情況結果給予500元至5000元獎勵。
(五)舉報“非法制造、持有、私藏或買賣槍支彈藥”案件,經查證屬實,視核查情況結果給予2000元至10000元的獎勵。
(六)舉報“制販傳播淫穢物品”案件,經查證屬實,視核查情況結果給予2000元至5000元的獎勵。
(七)舉報“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婦女賣淫”案件,經查證屬實,視核查情況結果給予500元至50000元的獎勵。
(八)舉報“走私制販運輸毒品”案件,經查證屬實,視核查情況結果給予500元至20000元的獎勵。
(九)舉報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每鏟除罌粟200株或大麻1000株,獎勵200元;舉報非法販賣罌粟殼,每繳獲1噸獎勵200元。
(十)舉報非法制造加工毒品廠(點),每搗毀一個獎勵10萬元。
(十一)舉報新吸毒人員或復吸人員,每查獲1名獎勵80元。
舉報犯罪案件線索破獲系列性、團伙性案件和涉黑、涉惡案件的,可根據破獲案件數、打擊處理犯罪嫌疑人數,在上述標準上提高獎勵幅度。
二、舉報途徑
(一)電話舉報
撥打“110”電話舉報。
(二)短信舉報
通過手機送短信至“12110”進行舉報。
(三)現場舉報
直接到各級公安機關、派出所或向執勤民警當面舉報。
(五)信函舉報
通過來信、來函方式向各級公安機關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