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9日,新野縣人民法院接到王集鎮石羊崗村范某等14名村民起訴劉某索要工資的案件,范某等14名村民跟隨劉某在某鄉政府下水道工程務工,工程結束后,鄉政府已支付被告劉某工資,但是被告劉某一直拖欠工資不予支付。無奈之下,遂來到新野縣人民法院尋求幫助,追討所欠工資。
案件受理后,新野縣人民法院綜合審判庭法官第一時間開始調解,聯系被告劉某詳細詢問農民工工資未發放原因,鄭重告知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嚴重法律后果。
為盡快幫農民工追回工資,辦案法官主動靠前指導,深入了解案情,積極到村支部進行溝通協調。通過協調溝通、聯合調處,農民工從爭鋒相對到情緒平復,最終順利達成一致意見。
農民工工資被拖欠一直是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的問題,新野縣人民法院始終秉持“司法為民”理念,開啟農民工維權討薪案件“綠色通道”,充分運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通過逐個擊破,集中調解,加強協調聯動,切實維護了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進一步維護了新野縣社會穩定和人民安居樂業。(供稿:吳軍 陳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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