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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成都住建局”官方微信號發布消息稱,成都市住建局、市委人才辦聯合制定了《成都市進一步加強人才安居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措施》)。
《措施》中提到了包括優化人才公寓優惠面積標準、支持定向給予人才公寓名額指標、滿足人才多元化購房需求、加強產業發展安居需求保障、擴大預留商品住房支持覆蓋面、支持租購并舉靈活實施安居保障等六大方面,進一步松綁購房限制條件。
《成都市人才分類目錄》中的A、B、C、D、E、F類人才符合條件均可租購人才公寓。其中,A類人才租購人才公寓可享受優惠政策面積不超過200平方米。B類人才租購人才公寓可享受優惠政策面積不超過120平方米,C類人才租購人才公寓可享受優惠政策面積不超過90平方米,D類人才租購人才公寓可享受優惠政策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E類人才租購人才公寓可享受優惠政策面積不超過60平方米,F類人才享受同等條件優先購買資格但不享受優惠。A、B、C類人才可不受工作單位注冊地限制跨區域優惠購買人才公寓。
《成都市人才分類目錄》中的A、B、C、D、E、F類人才在蓉工作并取得人才安居資格后,可不受戶籍、社保繳納時間限制在我市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其中,A、B、C、D、E類人才購房還可不受住房限購區域限制。
在支持租購并舉的措施中,支持各區(市)縣結合屬地實際,參照人才公寓優惠政策面積標準,制定人才租房補貼、購房補貼政策,采取貨幣化方式保障人才多元化住房需求。租房補貼、購房補貼的發放對象、標準由各區(市)縣自行確定,所需資金由區(市)縣財政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