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關系有什么特征?
勞務關系主要有以下特征:
1、主體上,雙方當事人可以都是法人或公民,也可以一方是法人,另一方是公民。勞務合同內容主要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約定,可以口頭約定,也可簽訂書面合同;
2、勞務關系是平等主體之間的合同關系。勞動者提供勞務服務,用人單位支付勞務報酬,無需提供保險、福利等待遇,不存在人身隸屬關系;
3、勞務關系基于民事法律規范成立,受民事法律規范的調整和保護,勞務關系可能產生的責任一般是違約和侵權等民事責任。
勞務關系是勞動者與用工者根據口頭或書面約定,由勞動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勞動服務,用工者依約向勞動者支付勞務報酬的一種有償服務的法律關系。 勞務關系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平等主體,通過勞務合同建立的一種民事權利義務關系。該合同可以是書面形式,也可以是口頭形式和其它形式。
勞務關系和雇傭關系有什么區別?
1、概念不同
雇傭關系是指受雇用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間內,接受雇用人的指揮與安排,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勞務,雇用人接受受雇人提供的勞務并依約給付報酬的權利義務關系。
勞務關系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平等主體之間就勞務事項進行等價交換過程中 形成的權利義務系。
2、雙方當事人之間的人身支配與服從管理關系不同
雇用關系中雇主與雇員之間的地位是不平等的,雙方之間具有支配與服從的關系,雇用人必須為受雇人提供合理的勞動條件和安全保障,同時對其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受雇人則需聽從雇用人的安排,按其意志提供勞務;
勞務關系中雙方只形成勞動力的支配與被支配關系,并不存在服從管理與被服從管理關系。
3、提供勞動和支付報酬的內容不同
雇傭關系中,雇工所付出的主要是勞動力,當然也包含一定的技術成果,但通常其技術含量比較低,其報酬成分也比較單一,僅僅包括勞動力的價值。雇主享有雇工勞動的一切成果,這種成果不是雇主付酬的直接對象。
勞務關系中勞動者只提供單純的體力勞動,沒有技術含量的成分,所獲報酬也僅 是勞動力的價值。
4、承擔的法律責任不同。
雇傭關系中,依現代民法原則,雇主對雇員的損害承擔無過錯責任,只要雇員在 進行受雇工作中因工傷事故而遭受損害,雇主就應賠償,而不存在免責事由。 勞務關系中,由于雙方當事人在損害的發生上均無過錯,故適用公平原則,即由受益人在受益范圍內對受損害方的經濟損失作適當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