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財政部發布通知稱,《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于近日頒布,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要認真做好《條例》組織實施工作,嚴格執行《條例》規定,合理配置、有效使用、規范處置資產,建立資產調劑、共享共用機制。要加強預算管理,嚴格按照預算管理規定和財政部門批復的預算配置資產,在決算中全面、真實、準確反映國有資產收入、支出以及國有資產存量情況,建立國有資產績效管理制度。要加強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完善賬務管理,做到賬實相符和賬賬相符,建立資產管理信息系統。要認真落實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制度,細化報告內容,完善報告程序。要按規定開展監督工作,接受人大、政府、財政、審計、行業監督,違反《條例》規定的應依法處理。
財政部表示,《條例》是我國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領域的第一部行政法規,填補了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