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上海市房管局召開租賃住房建設工作推進會議。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了解,會議強調,要明確開工計劃,2020年底前已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的新建租賃住房項目,原則上應于2021年內實現開工;2021年內新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的項目,原則上最遲于2022年6月前實現開工。
會議要求,各區房管部門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措施實,主動服務并積極幫助建設單位,做好開工前涉及區級層面的事項協調;對需要市級層面推進的協調事項,應及時向市推進辦反映,并對難點項目進行清單式管理、重點推進。
對項目建設推進不力的建設單位,上海市房管局將會同市督查室、市國資委、市規資局等部門,對項目建設單位及項目所在區政府開展專項督查,確保本市“十四五”期間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形成一定供應規模。
此外,上海市住房保障中心通報了全市新建租賃住房建設工作推進情況;市房管局建管處傳達了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加快推進新建租賃住房建設供應的有關政策和要求;市規劃資源局就保障性租賃住房相關規劃、土地等方面政策和工作要求做了說明;與會各建設單位就未開工新建租賃住房項目的推進進度、存在的問題、后續工作措施及開工計劃等問題進行了逐一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