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城西區舉行“河湖長+檢察長”協作機制簽約儀式,標志著我市首個“河湖長+檢察長”河湖管護工作機制建立。
建立“河湖長+檢察長”聯動機制,是城西區河湖長制工作中的一項制度創新,該制度的建立旨在嚴格落實行政機關河湖治理主體責任、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責任,強化公益訴訟及生態環境修復,凝聚行政機關管理職能與檢察機關公益保護職能的強大合力。“河湖長+檢察長”聯動機制建立后,通過由檢察長參與河湖長工作,充分利用工作職能,建立會商機制、信息共享、案件辦理、督導督辦等方面協作機制,構建區級河湖長領導下的檢察機關與河湖長制責任部門工作體系,形成增強涉河湖執法的剛性,把依法治水管水落到實處,徹底解決轄區河湖管理保護瓶頸問題。
據悉,接下來該區將以“河湖長+檢察長”聯合機制建立為契機,繼續完善配套工作機制,圍繞河湖水資源保護和水污染防治、水域岸線管理保護、水環境綜合治理、水生態修復與治理、執法監管等領域的重大問題、重點工作,不斷強化行政執法與檢察監督有效銜接,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法積極助推城西區河湖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