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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詳情:原告張某與被告賈某經人介紹相識,隨后二人按照農村習俗舉辦了婚禮,但由于雙方了解不深,二人僅生活了幾個月便草草結束了這段關系。賈某因高額的彩禮,生活不堪重負,隨即要求張某退還彩禮。但是雙方因數額多少爭執不下,為了達到返還彩禮的目的,賈某的母親便以多種形式謾罵張某,張某對此十分憤怒,要求賈某立刻停止該行為,當地村委會也多次進行協調,但是雙方始終僵持不下,最終張某一紙訴狀將賈某告上法庭,要求賈某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失。
處理經過:這是一起因婚約財產糾紛引起的名譽權糾紛案件,由于短視頻平臺的廣泛普及,造成的影響傳播速度也非常的快,為了避免產生更大的矛盾,荊關法庭在受理案件后,第一時間傳喚了被告賈某及其母親,向其講明了利害關系,說明了現下并未造成特別惡劣的影響,也未對原告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只要賈某及其母親答應公開道歉,原告也不再追究,同時告知賈某如果要求返還彩禮可以通過法律程序來解決問題,不能以編造、謾罵的方式來發泄自己的情緒,賈某母親非?;诤?,表示愿意整改,事情最終得到完美解決。
法官說理:名譽權,是指自然人和法人、非法人組織就其自身屬性和價值所獲得的社會評價,享有的保有和維護的具體人格權。名譽權是一種精神性的權利,涉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現代社會,名譽權越來越受到重視。抖音等網絡社交平臺并非法外之地,網絡用戶在網絡社交平臺進行民事活動,必須符合法律規定,應始終牢記“互聯網并非法外之地”,在抖音等網絡社交平臺中發表言論時,不能超過必要的限度,不能借機損害他人的名譽。在網絡社交平臺中發布貶損他人的言論構成名譽權侵權的,應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供稿:王進)
關鍵詞: 淅川法院 婚姻財產引發名譽權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