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民事訴訟不能多要賠償,賠償的數額是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來進行計算的。根據規定,對于事故造成的人身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其中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二、交通事故訴訟費誰承擔
交通事故訴訟費由原告墊付,敗訴方負擔。部分勝訴或敗訴的,按比例分擔。其中,勝訴方可以自愿分擔。具體到交通事故中,如果肇事方為機動車并且購買了交強險的,則一般可以起訴肇事方和保險公司,最終由肇事方和保險公司來承擔。法律快車提醒您,如果起訴的訴訟請求金額全部被法院支持則完全由車方和保險公司承擔,如果沒有全部支持則,支持部分由車方和保險公司承擔,不支持部分由你自己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