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處置有哪幾種方法?
固定資產的處置方式包括自由轉讓、出售、報廢和掛失。
(1)免費轉讓。是指在改變所有權的前提下,通過自由轉讓的方式,改變固定資產占有、使用權的固定資產處置。
(2)銷售。是指收取相應的處置收益,并通過有償轉讓的方式改變所有權或占有、使用權的固定資產處置方式。
(3)報廢。指經科學評估或按有關規定不能再使用的,其產權必須注銷的資產處置。
(4)報損。指對固定資產壞賬損失和非正常損失按照有關規定必須注銷產權的資產的處置。
固定資產是指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設備、器具和工具,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的項目,也應當視為固定資產,固定資產不僅是企業的勞動資料,也是企業生產經營所依賴的主要資產。
固定資產如何處理?
一、終止固定資產確認的條件
固定資產應當終止并確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固定資產處于處置狀態。
(2)固定資產預計不會通過使用或處置產生經濟效益。
二、固定資產的處置
(1)企業持有待售固定資產時,應當調整其預計凈殘值。
(2)企業出售、轉讓、棄置、毀損固定資產時,處置收入扣除賬面價值及相關稅費后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是指從固定資產成本中扣除累計折舊和累計減值準備后的金額。
(3)企業應當在固定資產后續支出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后,停止確認更換部分的賬面價值。
上述是固定資產處置的知識,也可以關注新技術產品利稅率,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