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藥經營許可證辦理需要多久
根據《農藥管理條例》、《農藥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的規定,農藥經營許可證辦理的法定時限20個工作日,承諾時限15個工作日。
二、辦理農藥經營許可證的條件
1、有農學、植保、農藥等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或者專業教育培訓機構56學時以上的學習經歷,熟悉農藥管理規定,掌握農藥和病蟲害防治專業知識,能夠指導安全合理使用農藥的經營人員。
2、有不少于30平方米的營業場所、不少于50平方米的倉儲場所,并與其他商品、生活區域、飲用水源有效隔離;兼營其他農業投入品的,應當具有相對獨立的農藥經營區域。
3、營業場所和倉儲場所應當配備通風、消防、預防中毒等設施,有與所經營農藥品種、類別相適應的貨架、柜臺等展示、陳列的設施設備。
4、有可追溯電子信息碼掃描識別設備和用于記載農藥購進、儲存、銷售等電子臺賬的計算機管理系統。
5、有進貨查驗、臺賬記錄、安全管理、安全防護、應急處置、倉儲管理、農藥廢棄物回收與處置、使用指導等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
三、辦理農藥經營許可證申請材料
首次申請農藥經營許可證,應當提交以下紙質材料兩份,并按照順序裝訂成冊,同時提供電子文檔
(一)農藥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二)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申請材料真實性、合法性聲明;
(四)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
(五)經營人員的學歷或者培訓證明;
(六)營業場所和倉儲場所地址、面積、平面圖等說明材料及相關照片;
(七)計算機管理系統、可追溯電子信息碼掃描識別設備、安全防護、倉儲設施等清單及照片;
(八)有關管理制度目錄及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