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指數的計算要求是什么?
1.選擇的股票必須具備兩個特征,分別是典型性和普遍性。
2.所使用的計算方法必須具有很強的適應性,可以不斷地對股票市場做出相應的變化和修正。
3.指數的計算必須有科學的基礎和技巧。計算指數時,必須使用相同的計算基礎。一般來說,采用收盤價。指數計算頻率增加后,應使用小時價格進行計算;
4.指數的計算基期應具有相對平均的間隔時間和時間代表性。
上證綜合指數有什么特點?
第一,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全部股票作為編制對象。實踐有其優點,即它能全面、準確地反映某一時間點股票價格的整體變化,并能廣泛考慮行業分布??紤]到公司的不同規模和實力,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同時,使用所有股票作為樣本股的客觀原因是,當時上海證券市場處于起步階段,上市股票只有8只,無法使用樣本股編制指數。但是,當所有股票都納入指數時,有兩個缺陷:一是靈敏度差,即不能敏感地反映主要上市公司股價對市場走勢的影響;二是只要有新股上市就要納入指數,使得指數內部結構變化頻繁,影響指數內部結構的穩定性和指數前后的可比性。
第二,以發行量作為權數。和發行量作為權重來編制股價指數是國際上的通行做法,主要是因為外國股票發行量一般都可以上市流通。然而,中國股票發行量的國家股和法人股約占總股本的70%,不能上市流通。如果將如此巨大的未上市股本份額納入權重范圍,編制的指數只能反映潛在的流通市場,而不能反映真實市場股價的綜合變化。
第三,指數纂期定為100點,這是國際慣例之一,很容易被人們接受和理解。
與上證綜合指數相關的一組指數稱為上證分類指數,上證分類指數主要包括:兩種。一個是a股指數和b股指數,在上交所上市的a股和b股分別計算。為反映a股和b股股價的整體變化,該指數的基準日分別為1990年12月19日和1992年2月21日,基期為100點。該分類指數自1992年2月21日起正式發布。另一種是行業分類指數,按照工業、商業、房地產、公用事業、綜合類五大類來計算在上交所上市的股票,以反映不同行業的景氣程度和股價的變化。上證分類指數的基準日為1993年4月30日,基準指數定為1358.78點(以1993年4月30日上證綜合指數收盤數為準)。相應類別的所有上市股份分別計算為權重,行業分類指數自1993年6月1日起正式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