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證監會宣布擬對《香港互認基金管理暫行規定》進行修訂,旨在進一步放寬香港互認基金在內地的銷售比例限制,并允許香港互認基金投資管理職能的轉授。此次修訂將原有的銷售比例限制由50%提升至80%,并允許與管理人同集團的海外資產管理機構承接投資管理職能。
中信建投研報分析認為,當前基金互認機制中,內地銷售規模上限和投資管理職能本土化的要求,已成為制約國際資管機構參與基金互認機制便利度和積極性的主要因素,導致香港互認基金整體規模偏小,全球主題基金供給有限,為內地居民跨境財富配置帶來不便。此次政策修訂若能成功實施,預計將更好地滿足各參與主體的需求,促進基金互認機制的深入發展,并有助于鞏固和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和財富管理中心的地位。
圖片來源:東方IC
據Wind統計,截至本月中旬,已有21家香港基金管理人發行的39只香港基金在中國證監會注冊為北上互認基金,并在內地市場公開銷售。這些基金管理人中,既有中資資管機構如易方達香港、中銀香港資管等,也有摩根基金(亞洲)、施羅德等國際資管機構,以及恒生投資、惠理等港資資管機構,呈現多元化的市場參與者格局。
從產品類型和投資區域來看,北上方向的香港互認基金股債基金類型較為平衡,涵蓋債券型、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投資區域則以大中華區為主,同時覆蓋美國、日本、韓國等全球市場。
興業研究相關研報顯示,此次《意見稿》的修訂有望提振境內外基金管理人及相關機構的參與積極性,增強基金互認機制的南北向資金動能。一方面,投資管理職能的放寬將幫助基金管理人提升管理效率,發行多樣化基金產品,為投資者提供更加多元化的投資策略。另一方面,銷售比例限制的放寬將為互認基金的銷售提供更大的靈活性,有望進一步擴大基金規模,降低管理成本,為投資者帶來更低的費用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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