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記者 葉加)8月21日晚間,尖峰集團(600668.SH)發布公告稱,公司控股子公司生產的鹽酸奧洛他定滴眼液出現抽檢不合格的情況。
公告顯示,國家藥監局于2023年8月18日發布《國家藥監局關于14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的通告(2023年第 36號)》,其中浙江尖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尖峰藥業有限公司(簡稱“尖峰藥業”)生產的鹽酸奧洛他定滴眼液(批號:211206)裝量檢驗不符合規定。
尖峰集團在公告中表示,尖峰藥業獲悉上述抽檢不合格的情況后立即對該批號產品啟動召回,截至公告日,該批號產品未銷售部分共計1405瓶已全數被召回;同時,根據對該批號產品已使用地區的監測,未收到相關不良反饋。
公告顯示,2022年度,尖峰藥業涉不合格的產品系列銷售收入為2542.13萬元,占尖峰集團2022年度營業收入的0.71%。尖峰集團在公告中表示,本次事件對公司生產經營無重大影響,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正常。公司及有關子公司將積極改進,進一步加強、提升產品質量管理。
公開資料顯示,尖峰集團主營業務以建材和醫藥為主,公司是全國水泥行業第一家上市公司,浙江地區最大的水泥生產企業。公司旗下藥品已形成抗生素類、心腦血管類、抗抑郁類、眼科類用藥等多個產品線,并向抗腫瘤藥物、嬰幼兒用藥方向發展。
財報數據顯示,2022年尖峰集團實現營業收入35.60億元,同比減少6.43%;實現歸屬于股東的凈利潤2.88億元,同比減少68.86%。截至2022年末,公司總資產為73.21億元,同比增長4.22%。公司主營業務營收分行業看,建材行業全年實現營收16.48億元,同比減少18.02%;醫藥行業營收13.94億元,同比增加5.45%。
值得一提的是,據長江商報日前發布的報道,尖峰集團旗下從事健康品業務的子公司天天津市尖峰天然產物研究開發有限公司(簡稱“天津尖峰”),因污水超標排放,被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生態環境局罰款26萬元,尖峰集團未發布天津尖峰被罰相關信息的公告。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