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河南、貴州、廣西農村等地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建別墅,民宅“沿路跑”“隨路建”等現象較為突出。相關專家指出,應多措并舉、疏堵結合,在合理保障農民建房需求,改變“先建后拆”困局的同時,堅決遏制亂占耕地建房蔓延勢頭,守牢耕地保護紅線。
“耕地里長出別墅”現象在一些農村地區并不少見。一些群眾私占、搶占土地用于建造房屋、苗圃、魚塘等,還有豪華墓園、化工廠等占用耕地資源。這些行為破壞了農村生態環境,危害了糧食安全。
耕地“種房”等亂象屢禁不止的原因有很多,比如,一些農民合理宅基地需求未得到保障,導致通過私占耕地建房這一“不法渠道”來釋放;鄉村規劃滯后,依法用地意識不強,一些有規劃的也存在不接地氣、不實用等問題;受利益驅使,非法買賣土地屢禁不止;打擊違法占地建房現象缺乏長效機制……
對于這些難點就需要見招拆招,要有針對性地制定對策予以化解。如要保障農民合理的宅基地需求,要做好鄉村規劃;規范農民建房,加快實用性村莊規劃編制;對非法買賣土地,要能加大違法成本,要能持有零容忍態度,依法予以嚴治;還要建立健全打擊違法占地建房現象的長效機制,要層層壓實各級相關部門及責任人員的責任,擰緊責任鏈條,在哪個環節出了問題,就要嚴肅問責、追責。
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近期聯合下發了《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和《關于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的通知》,明確在保障農民合理住宅用地需求的同時,重點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地建房行為。要以零容忍態度,堅決遏制新增違法違規問題。耕地紅線不能成了任由他人“插一腳”的地方,糧食安全不能容“耕地長別墅”破壞,要保護糧食安全,要促進農村的穩定和發展,就要加強農村工作規范化建設。
“耕地長別墅”現象嚴重,也從一個側面折射了基層治理面臨的困境。農村存在法治缺陷,耕地之上就容易“野蠻生長”,難以長出“好莊稼”。厚植基層治理的法治土壤,給基層治理添加“法治肥料”,需要全面推進基層法治建設,深入推進基層依法治理,才有利于鏟除侵蝕耕地資源的“雜草”,讓寶貴的耕地多長“好莊稼”,更好促進農村的穩定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