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多位網友向四川觀察爆料,成都金堂淮口鎮中學發生校園暴力事件。從網友發來的同一段視頻顯示,一位穿著校服的女生背靠墻角,用口罩蒙著眼睛,被其它幾位身著校服的女生輪番扇耳光,一度打出鼻血,打人者還不時發出笑聲。記者隨后致電金堂縣教育局,值班工作人員稱,教育局已關注到此事,工作組仍在學校進行調查取證,將根據調查結果進行處理。(9月7日央廣網)
事實上,校園霸凌現象,不僅在影視劇中出現;電影《少年的你》,令不少觀眾對校園欺凌感同身受。近年來,校園暴力事件在各地頻發,在校中小學生成為施暴者或受暴對象,令學校及家長憂心仲仲。此前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的一項調查顯示,73.3%的受訪者表示,身邊曾經發生過校園暴力事件,表明校園欺凌,已成為影響校園及師生人身安全的主要因素之一。特別是,在成都金堂淮口鎮中學,一名女生被同學蒙眼打耳光,一度打出鼻血,打人者還不時發出笑聲,表明校園欺凌現象禁而未止。
從表面看,校園欺凌沒有校外暴力那么殘暴和恐怖,但具有常態化和久治不愈的特征,對學生身心造成的創傷也很嚴重。換言之,校園欺凌的施暴者及受害者都是學生,無論是對受害者,還是對施暴者,都會帶來極其惡劣的危害。校園欺凌對受害者的性格養成,及日后生活造成諸多負面影響,也會助長施暴者,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然而,過去發生校園欺凌事件,通常會被學校及家長,以“息事寧人”的態度進行處理,多數未進入司法程序追究法律責任,這與現有的法律規定缺失有一定關系。
基于此,2016年11月,教育部等九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要求加強教育預防、依法懲戒和綜合治理,切實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發生。特別是,2017年12月,教育部等11部門印發《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提出健全預防、處置學生欺凌的工作體制和規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學生欺凌長效機制為目標。
近年來,各地相繼開出了治理校園欺凌的“藥方”,如河北要求全省中小學成立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北京規定學校發生欺凌事件須10分鐘內限時上報;廣東佛山有學校安裝預警系統,學生在遇到危險可以隨時按鈕求助;甘肅蘭州明確規定,對工作開展不力的區縣和學校予以通報,對相關責任人追責問責;等等。
然而,在治理校園霸凌現象過程中,現有法律存在概念模糊、責任年齡偏高、懲處方式單一等問題??梢?,女生被蒙眼毆打,亟須立法治理校園欺凌。換言之,只有立法治理校園霸凌,才能精準守護“少年的你”。首先,應適時出臺《反校園欺凌法》,解決《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內容不夠完備、法律效力位階較低等現實問題,并將責任追究制度納入其中。
同時,對校園欺凌行為作出明確界定,尤其注意區分校園期凌與學生間嬉鬧、青少年違法犯罪行為的界限,為懲處校園欺凌行為提供法律依據;對責任年齡作出重新劃定,在刑事責任年齡的基礎上,校園欺凌專項法律,重點彌補對低齡欺凌行為的懲戒。特別是,對學生進行教育和管理,校長是第一責任人,班主任是直接責任人,如果發生校園欺凌事件,且沒有得到妥善處置,將對校長和班主任等進行問責查處。只有這樣,才能強化校領導的教育管理責任,有效遏制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