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是第21個“世界急救日”。昨日,省、市紅十字會聯合市紅十字應急救護培訓中心、盤龍區紅十字會、中南置地云貴區域公司在昆明同德廣場開展大型紅十字應急救護知識普及和宣傳活動。(見9月13日的《昆明日報》)
在第21個“世界急救日”來臨之際,開展急救宣教活動,講解心肺復蘇、常見氣道哽塞、創傷包扎等急救技能,科普急救知識,弘揚急救守護的社會正能量。這旨在喚醒公眾重視急救,掌握急救,運用急救,救死扶傷。好是好,但生命高于一切,行動不止于“世界急救日”,應當及早在各地普及急救知識和技能,提高我國急救知識與技能的普及率,為更多生命贏得救治時間,挽救更多人的生命。
所統計,我國每年約有54.4萬人發生心源性猝死,且高發人群逐漸呈年輕化趨勢。而心源性猝死一旦發生,有效營救時間短暫,且前4分鐘是黃金搶救時間。因為大腦對缺血缺氧的耐受極限是4分鐘,大于4分鐘,腦細胞就會發生不可逆的死亡;能在4分鐘內實施心肺復蘇,32%的患者可能救活;能在4至6分鐘內實施心肺復蘇,10%的患者可能救活。所以,大家都期盼心源性猝死者能夠在4分鐘之內得到及時救護。如何做到?只有及早在全社會普及急救知識與技能,培養社會急救員。只有社會上的社會急救員多起來了,一旦有人發生了心源性猝死,就能得到及時救護,才有生的可能;否則,只能看著等死。畢竟,時間就是生命,心源性猝死多半發生在公共場所和家庭,現在由于人們缺乏相應的急救知識與技能,往往容易錯過急救的“黃金時間”,導致悲劇發生,讓人糾結。比如,2014年2月,深圳35歲的IBM項目經理梁某突然倒地,50分鐘無人救助,最終去世。如果當時現場有社會急救員,或許梁某不致于早世??磥?,在全社會普及急救知識與技能,兩地民不能等了,也等不起。
當然,普及應急救護知識與技能,不是一個單位和部門的事情,需要地方政府、學校、單位和個人等全社會共同參與。特別需要諸如警察、消防官兵、出租車司機、義工等特殊行業、特殊人群的廣泛參與。為此,筆者建議,不僅要把應急急救知識與技能培訓納入大中小學校和警校的課程中,成為“必修課”;還要在各社區設立應急急救知識與技能免費培訓中心,免費為公民培訓相關急救知識與技能,讓應急急救教育培訓走進千家萬戶;并把應急救護培訓納入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范圍,規定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必須參加應急救護培訓,取得救護證后才能上崗。同時,為公民急救技能立法,鼓勵公民大膽急救。像上海市這樣,出臺《上海市急救醫療服務條例》,明確規定,“緊急現場救護行為受法律保護,對患者造成損害的,不承擔法律責任。”畢竟,公民中掌握急救知識與技能的人多了,社會持證救護員多了,遇到類似事情就不會袖手旁觀,公民的生命安全就會有了更大的保障,公共安全水平就能得到更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