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在云南省昆明市尋甸縣道馬線路段,昆明交警查獲一輛涉嫌嚴重超員的小型面包車。該車不僅涉嫌非法運載學生,而且還嚴重超員。經查證,何某以每月每名小孩收費100元的價格,接送幼兒園孩子上下學,孩子們放學后,何某駕駛車載著33名幼兒從某幼兒園前往某村。(9月27日《都市晨報》)
該車核載7人,實載33個幼兒,加上駕駛人何某本人,共載34人,超員率高達385.7%。目前,駕駛人何某涉嫌危險駕駛罪被立案偵查。同時,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交通安全法,駕駛員將面臨罰款2000元記12分的處罰。“7座面包車擠坐33名孩童”,以“涉嫌危險駕駛”的名義立案偵查,是正義之舉,也是警方必須做的事情,不能讓“7座面包車擠坐33名孩童”成為交通安全隱患。
從這起事件來看,“黑校車”的經營者確實是到了瘋狂地步。一個小小的面包車,只有7個核定的座位,而竟然將33名孩子安排進去,擁擠的空間,隱患的驚險可見一斑。為了利益豈能“要錢不要命”!網友們不僅在譴責“黑校車”的惡,還在譴責家長的不負責任,豈能將孩子送到如此險象環生的“黑校車”里,這不是拿著孩子的生命安全賭博嗎!公平而言,作為父母是有責任的。
然而,我們不能只是看到“黑車的惡”“家長的錯”,還必須反思的是,為何一個黑車能承接如此多的業務,為何大家明明知道“黑車有危險”還是“偏向虎山行”。不是父母不知道“黑車”的危險,也不是“黑車”不知道這不是犯罪行為,而是“黑車”有市場,這個市場就是“接送孩子”的剛需市場。
很多年前實施的“合村并校”,導致不少村莊的小學和幼兒園被取消了,農村孩子上小學和幼兒園,只能有兩種選擇,要么到鎮里的學校,要么到縣里的學校。而距離是遙遠的。以我們當地情況看,我們縣城附近10多里,甚至是20多里遠的農村孩子上學十分不方便,有的家庭需要專門安排人員接送孩子上學。由于路程遙遠,有的家長早上送孩子到校之后,連回家的時間都沒有,只能在學校門口附近等待,放了中午學接孩子回家吃飯,然后再返回。辛苦程度自不必說,晴天干地的時候還好些,而遇到風雨交加,大雪漫天的天氣,就更是辛苦了。加上很多地方不允許“三輪車進城”,學生家長都是騎著車子送孩子的。
這樣的社會現實面前,家長更需要的是“接送服務”。因此也就有了“黑校車”的市場空間??梢哉f,“黑校車”橫行是因為“白校車”失責導致的。假如,政府部門能夠提供“正規校車”服務,或者是打造便捷的公交接送等服務體系,還能出現“7座面包車擠坐33名孩童”的險情嗎!
“7座面包車擠坐33名孩童”,不能只把孩子趕下車。查處了“涉嫌危險駕駛”的司機,然后呢!這些孩子如何去上學!
道理很簡單,趕走危險的“黑校車”需要多些安全的“白校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