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的報告,中國發表的SCI論文數量已經居于世界第二位。而另一方面,中國SCI論文撤稿數量也居高不下。據統計,2020年1月至7月30日,世界各國撤稿論文總計1143篇,其中,中國388篇,高達34%。
撤稿觀察網站標注的撤稿原因多達82種,排在前6位的分別是“出版機構調查”“同行評審虛假”“文章重復”“抄襲”“數據錯誤”和“圖片重復”。近3年中國SCI論文共有1397篇被撤稿,其中約六成屬因剽竊和錯誤所致的撤稿。此外,另有8%和6%的被撤稿件分別因偽造同行評議和作者署名問題所致。
上述4個原因中,“錯誤”或許是客觀問題,“作者署名問題”不太容易辨別,但“剽竊”和“偽造同行評議”都屬主觀性質,是故意為之、專門作為,都是很惡劣的行為,兩者相加,占到撤稿原因的將近一半。
SCI論文成為學術評價、職稱評定、績效考核、人才評價、學科評估的核心指標,也成了少數科研人員敢于鋌而走險的動力。針對該問題,各個層面都已有所行動,今年2月,教育部、科技部印發《關于規范高等學校SCI論文相關指標使用樹立正確評價導向的若干意見》,要求扭轉當前科研評價中存在的SCI論文相關指標片面、過度、扭曲使用等現象,規范各類評價工作中SCI論文相關指標的使用。同月,科技部會同財政部研究制訂并印發了《關于破除科技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干措施(試行)》,矯正在科技評價中過度看重論文數量多少、影響因子高低,忽視標志性成果的質量、貢獻和影響等“唯論文”的不良導向。
這當然不是說論文不重要,它依然非常重要,論文是國際學術界的“硬通貨”,可以直觀表明科研人員的研究能力和研究水平,也體現了一個國家的學術水平和科研能力。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講,如此大量的撤稿,是對我國國家科研聲譽的損害。
為什么會出現這些論文學術不端行為?以現有的機制來看,對剽竊等學術不端行為,并不是沒有懲罰措施,不管是科研院所還是各個高校,都有相應的辦法和規定。問題在于,這種懲罰在絕大多數時候都是內部處理、非公開的,個別經發酵成為網絡輿情事件或者被外部公開舉報后,才不得不公開。當懲罰被置于各單位秘密、連學術共同體都不能獲知的情境下,懲罰機制的實際效用和威懾功能自然也大打折扣。
在這個意義上講,公開懲罰才能成為殺手锏。通過公開,能夠有效接受社會監督,更重要的是,可以讓學術共同體成員都能知曉,大幅度增加其失信成本。以理性主義的正常邏輯推斷,凡鋌而走險者,必然認真評估過冒險行為的成果收益與受罰成本,成果收益越大,受罰成本越小,自然越是敢于冒險。
公開并不只一種形式,也可以建立科研院所和各個高校之間的懲罰信息共享機制??梢越梃b最高檢、教育部和公安部最近聯合發布的關于建立教職工入職查詢制度的做法,建立一套懲罰信息公共機制,讓有學術污點者不至于換個地方一洗就白,或者不了了之。畢竟,如此大規模的撤稿,對整個國家的學術發展而言,有百害而無一利,既然如此,就該當斷則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