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地出臺最嚴禁酒令,除了嚴禁以任何理由在工作日內飲酒外,甘肅省慶城縣“禁酒令”規定,公職人員不論是正常上班還是節假日值班、執勤或工作日八小時外一律禁止飲酒;甘肅環縣規定:工作日八小時外一律禁止飲酒;青海門源規定:工作時間外倡導禁酒。
公職人員飲酒浪費、誤事,甚至腐敗的事例并不鮮見,因此,工作日禁酒是必須的,工作時間外倡導禁酒,作為一種勸言,也還說得過去,畢竟還是尊重公職人員的選擇權。但是,一刀切地對工作以外時間強制性禁酒,則有干涉個人私生活之嫌,不符合法治政府治理理念。
不可否認,一些地方禁止工作人員工作時間外飲酒,或許擔心有人縱酒后不利于第二天工作,或擔心公職人員以酒為媒拉幫結派、以酒為媒滋生腐敗。但是,話說回來,就算是工作時間外沒人飲酒,就能保證每一個人的工作效率都是高效的?就能保證從此沒有腐敗?另外,工作時間外是否飲酒,如何監督?每天早上在單位門口進行酒精測試嗎?
政府部門的工作是否公正高效,作風是否勤政廉潔,靠每一個人的覺悟,但最根本的是靠一套為民服務不謀私利的長效機制,沒有一套公平高效可操作的制度,任何看起來很美的措施往往只能曇花一現,甚至是飲鴆止渴。
可以說,禁止工作時間外飲酒,不是勤政是懶政。更可怕的是,如果這種利用公權力為懶政找借口的做法不能得到及時遏止,一些部門就可能會把手伸到民間,侵犯公民的正當權益,甚至一些非政府單位也會模仿這樣的做法,侵犯員工正當權益。這并非危言聳聽。比如,訂親彩禮不超過多少元,婚禮隨份子不超過多少元,企業禁止喜宴同事之間隨份子等,出發點都是好的,甚至大部分人也都叫好,但也可能侵犯了少數人堅持的選擇權。
近年來,“最嚴禁令”似乎成了一個熱詞,甚至還要加一個“史上”的前綴,不可否認有些“最嚴禁令”確實起到了長效效應,但也不可否認有些“最嚴禁令”只是一陣風。最經典的是“史上最嚴禁狗令”,一個地方可能十年間就有好幾個“史上最嚴禁狗令”,但看看治理效果,并不比十年前強多少。所以才有民間“幾百個禁狗令治不住一條狗”的戲言。
所以,不論是最嚴禁酒令、最嚴婚禮規定,還是最嚴校規、最嚴交規等等,首先要有一個最合法合理合情的前提,否則,不但費力不討好,甚至損害政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