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山西省朔州市教育局針對3名教師圍毆學生事件作出回應,稱涉事一名正式教師行政記大過處分并調整到后勤崗位,對另兩名臨聘教師作解聘處理。同時,相關部門給予學校分管領導免職處分、校長誡勉。事發后,校方和3名教師已向學生和家長道歉并取得諒解。
此次事件并不復雜。據報道,10月13日,朔城區神頭職業中學上體育課時一名學生不聽口令,與體育教師發生口角及肢體沖突,學生被打,另兩名教師在勸阻時也參與了毆打學生。網傳視頻顯示,三名老師對學生拳打腳踢,被打學生連連躲閃,無力招架。此事一出,備受關注,警方亦介入調查。
老師和學生之間發生的糾紛和沖突,似乎總能引發兩種截然相反的網絡觀點,即使并不復雜的問題,網友的態度也呈兩極化態勢。比如,面對本次事件,一方網友痛斥老師濫用暴力,師德碎了一地;另一方則為老師鳴冤叫屈,認為職校學生不好管,三個老師圍毆學生恰恰是對學生負責,若學生不犯錯老師能打嗎?
辯證看待問題本無可厚非,但喪失原則、無視黑白,則走向了辯證思維的反面。3名老師圍毆學生,是非曲直并不難判斷,老師的做法顯然有違師德,且涉嫌違法,若造成嚴重后果則涉嫌犯罪。根據兩高一部印發的《關于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被打學生可以依法行使正當防衛權。
學生犯錯,老師可以而且應該予以懲戒,但暴力和懲戒有相對明確的邊界,把濫施暴力、發泄私憤當成教育懲戒是對教育懲戒的誤解和抹黑。令人遺憾的是,涉事學校并沒有正確區分暴力和懲戒。在接受采訪時,該校教務處負責人稱,學生不聽話,脾氣比較暴躁,老師有權懲戒學生;另一老師則表示,學生們都接受了教育,已知道錯了。
3名老師圍毆學生,究竟誰錯了?因學生不聽口令或犯了其他錯誤,就該遭受老師的毆打嗎?職校學生“成績差”“脾氣爆”“個子大”“不聽話”,就能成為老師濫施暴力的擋箭牌嗎?如果思想觀念層面的問題解決不了,僅僅嚴肅處理涉事老師并不能避免類似暴力事件再次發生。
在懲戒學生問題上,現實情況呈現出兩個極端:一是部分老師不敢管、不會管、不想管,對問題學生束手無策、聽之任之;二是部分老師延續“暴力思維”,根本分不清懲戒和暴力區別,對犯錯學生動輒體罰、挖苦、辱罵和毆打,甚至拿學生泄憤。
暴力是暴力,懲戒是懲戒,二者不能混為一談。3名教師圍毆學生是典型的暴力,而不是懲戒。在這個問題上,老師和校方不能犯糊涂或裝糊涂。(陳廣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