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記者從江西省林業局獲悉,為了給候鳥營造更好的越冬環境,去冬以來,鄱陽湖沿湖各地各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巡查320余次,出動人員4100余人次;平毀非法圍堰5處、面積2100畝;清除“天網”共計17000余米,救治放飛候鳥200余只。(10月26日新華社)
眼下,隨著氣溫的下降,許多候鳥開始南飛過冬。然而,一些不法之徒往往采取拉“天網”圍獵的方式捕殺南飛的候鳥,這既讓候鳥難以展翅“南飛”,又讓候鳥的生命安全難以得到“保障”。許多過往候鳥不得不“提心吊膽”地從我們的頭頂飛過??梢哉f,“拉天網圍獵候鳥”不僅是對候鳥生命安全的一種漠視,更是對人類生態環境的一種嚴重破壞。
眾所周知,愛鳥不僅是保護鳥類,也是保護人類的生態環境。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明確禁止非法捕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禁止出售、收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然而,一些不法之徒的殘忍和貪婪使得眾多候鳥穿越饑寒、尋找溫暖的遷徙路竟成了一條“不歸路”。
事實證明: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其實,大量捕殺候鳥現象的背后,往往存在著利益驅動。一些職業的候鳥“殺手”無視法律,皆因非法獲利豐厚,且容易逃脫法律制裁。加之,候鳥遷徙路線往往處于深山老林,地廣人稀,導致監管、執法存在困難,這也無形中使得捕殺候鳥之風難以得到遏止。
因此,筆者以為,要讓候鳥安全“南飛”過冬,不妨從清除“天網”做起,對“拉天網圍獵候鳥”的不法行為進行重拳打擊。一方面,公安機關要加大處罰力度,要依法打擊捕殺、出售、收購、運輸、交易候鳥行為,應當讓候鳥“殺手”付出沉重的代價,使之不敢鋌而走險;另一方面,需要強化公民參與。每個公民都應樹立候鳥保護意識,要自覺抵制“食鳥誘惑”,不捕殺、不食用、不買賣候鳥,并積極善待、救助遇困候鳥。同時,要設立舉報獎勵制度。要積極鼓勵廣大公民對不法圍獵候鳥行為進行大膽舉報,并給予舉報人一定的經濟獎勵,讓圍獵候鳥的不法之徒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從而有效遏制濫捕濫殺候鳥的違法行為。
鳥類是我們人類的朋友,保護鳥類就是保護我們自己。讓我們積極行動起來,從保護一只候鳥做起,讓候鳥的遷徙路“一路平安”,安全地從我們的頭頂“飛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