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教育收費行為,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提醒告誡,嚴禁以各種名目增加收費項目,轉嫁疫情成本。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要求各大中專學校、中小學、幼兒園,嚴格執行教育收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嚴禁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嚴禁通過“家委會”等名義,變相亂收費。必須在校內醒目位置,以及學校網站、招生簡章和入學通知書中,向學生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批準機關及文號)、收費范圍、計費單位、投訴電話等內容。
今年以來,我國遭受了新冠肺炎疫情的嚴重影響,一個時期內人們蝸居在家,不得外出,“宅生活”成為必要的“戰疫姿勢”。后來,隨著疫情形勢的好轉,人們開始恢復常態生活,莘莘學子們也開陸續返校上課。然而,現實語境下有些地方,有些學校,以疫情之名進行名目繁多的亂收費,變相收費。對這種亂收費、變相收費行為必須依法進行規制。
誠然,出于防疫需要,一些學校進行了必要的防疫投入,但是更多的防疫物質多由國家衛生防疫部門提供,即便學校進行一些防疫投入也是學校管理的必要開支,怎能輕易地轉嫁給學生家長?這樣做公平嗎?顯然,此種做法屬于典型的違法行政,甚至是巧取豪奪,必須依法進行糾正。
從另一方面講,鑒于整個疫情期間學校處于封閉狀態不能正常上課,學校預收的學費、學雜費應該進行適當的清退,不能揣著明白裝糊涂。學校封閉期間沒有進行線下活動,教室閑置,水電費幾乎沒有,可以說付出的教育成本是很低的,在此情形下據實收費應成為基本的業界遵循,如果再變換花樣,以疫情之名進行各種名目的亂收費、變相收費,于情于理于法都有點說不過去。
學校作為教書育人的地方,應該成為遵紀守法的模范高地,而不能成為亂收費的樣板。人們應該看到,今年以來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工薪家庭的收入明顯受到影響,本著一種應有的制度善意,能減免的減免,能少收的少收,才更符合學生家長的心理期盼。反之,以防疫之名巧設名目進行亂收費,嚴重侵害學生家長的合法權益,學生和家長完全可以理直氣壯地說“不”,不能任由亂收費野蠻生長。一方面市場物價監管部門要對學校收費行為進行過問,進行常規檢查,發現有亂收費行為的,不姑息,不遷就,該處罰的處罰,只有這樣,才能以儆效尤;另一方面,作為學校主管部門必須有土有責,對學校收費行為進行自查自糾,對各種名目的亂收費,必須依法糾正。
眼下全國大部分學校已經開課,必須充分正視以疫情之名隨便轉嫁教育成本的亂收費行為,疫情不能成為教育亂收費的“遮羞布”,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必須讓收費行為在法律允許的框架內進行,這是應有的業界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