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月2日)有媒體報道說,記者通過登錄三大電信運營商的手機App發現,在一些地區,各大運營商都推出了5G套餐,同時取消了4G套餐的辦理服務。媒體援引業內人士的消息稱,運營商為了推廣5G套餐,“悄然將低價的4G套餐下架”,“用戶如需要辦理4G套餐只能通過線下營業廳和電話客服”。
關于5G的種種“神奇”之處,人們已通過各種媒介廣泛地了解到了。中國的5G網絡敷設已然走在世界前列,但也仍然在建設當中。特別是有關5G網絡一些弱點,比如信號穿透力弱所關聯的系列問題等,其相關技術解決方案也并沒有最終落實。建設中的5G網絡,尚不完善的5G網絡,決定了現有的5G服務只能是不完整、不完善的服務,在5G基站沒有建成或信號穿透傳輸等問題沒有解決的地方,所謂5G用戶,享有的還是4G(有些地方甚至是3G)服務。在運營商的全網服務標準在技術上還不能統一和一致的情況下強推5G服務,強迫或變相強迫消費者購買名不副實的5G套餐,這種營銷行為與現行法律法規相抵牾。
實際上,在5G網絡未建設到可替換現有4G網絡的規模前,有關5G的種種“神奇”也只能停留在紙面上。進一步而言,5G網絡只是一個基礎設施,其建成之后能否用得上、能否發揮功效,卻并不取決于5G網絡本身。單就傳輸速率來說,以消費者現有的游戲、觀劇或者使用App服務而言,5G給現有4G消費者帶來的體驗恐怕也不會有太大差別。關于這一點,問問那些已經辦理并享用了5G套餐的人在5G網絡下的體驗,就可知道個大概。
5G的優勢在于智能互聯物聯。從智能和物聯的角度看,目前除了一些高科技公司在進行相關試驗或部分應用外,人們日常生活中的智能互聯以4G網絡已足以敷用。至于物聯,人們所使用的器具、設備,都甚少有此功能。從現有生產和消費領域觀察,即使是最想賺錢的生產商,也少有推出可以供人們日常使用的物聯產品。這當然不是這些廠商放著錢不掙,而恰是其對5G網絡建設情況以及與5G相關的市場前景進行判斷后的決定。對于消費者而言,除了手機以外,就沒有什么可用于5G的產品,既沒有智能器具,也沒有物聯產品,只是觀影、看劇、游戲、App,4G已經足夠,強迫其使用5G,這不就是給一個穿著背心、還沒買西裝的人強制勒上一條領帶嗎?
從技術發展的角度看,作為基礎設施,5G的建設當然要先走一步。但是,在這個基礎設施還沒有完善之前,在新舊設施網絡混用、技術標準不一的情況下,違背消費者意愿,強制性推廣至少部分存在貨不對板情況的服務,這種營銷行為應該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