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既是重要的自然資源,又是重要的生產要素。土地是農民的生存之本,土地政策關乎億萬農民的切身利益。自實行家庭承包經營以來,黨中央、國務院一直堅持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方針政策,先后兩次延長承包期限,不斷健全相關制度體系,依法維護農民承包土地的各項權利。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的關鍵時期,黨中央提出“保持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是對黨的農村土地政策的繼承和發展,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長久不變”關乎“活力”。在農村實行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是改革開放的重大成果,是農村基本經營制度。農民作為土地的直接使用者,其對土地承包、經營工作是否有足夠的積極性,直接影響到土地使用的效果,進而關系到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的結果。保持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既有利于增強農民發展生產的信心,給他們吃下“定心丸”,又有利于促進農村土地流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讓新型經營主體對農業長期投資有一個比較穩定、可預期的效果;既為鞏固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奠定更為堅實的基礎,展現持久制度活力,又激發了農民參與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的積極性、主動性,釋放了農民在鄉村振興戰略中的主體性。
“長久不變”關乎“突破”。當前,我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在鄉村最為突出。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是鄉村全面振興的突破口,改革的目的在于推動土地資源的地域化、特色化利用,使資源利用符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消除土地制度在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方面的阻礙,使土地成為“活”的資源。保持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完善承包經營制度,有利于強化農戶土地承包權益保護,推進農村土地資源優化配置,促進土地要素的有效利用以及相關農村金融、資本、科技、人力資源等要素的集聚和城鄉資源的流動,讓市場在資源配置、要素流動中起決定性作用,為實現鄉村全面振興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長久不變”關乎“穩定”。15億多畝的農村承包地,涉及近兩億農戶,到2023年二輪承包將大批到期。這就是我國農村承包地即將面臨的現實。然而,歷經三十年,我國農村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城鎮化進程加快,大量農民進城。土地問題貫穿農村改革全過程,涉及億萬農民切身利益,平衡好各方土地權益,是黨的執政能力和國家治理水平的重要體現。保持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進一步明晰集體與農戶、農戶與農戶、農戶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之間在承包土地上的權利義務關系,有利于發揮社會主義集體經濟的優越性,通過起點公平、機會公平,合理調節利益關系,消除土地糾紛隱患,促進社會公平正義,進一步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優先發展農業農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新時代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將不斷為促進鄉村全面振興、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創造有利條件。(向 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