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網11月3日刊發通報指出,根據群眾反映的“公證書辦理難銀行存款無法取出”問題線索,國務院第七次大督查第十一督查組赴廣東省惠州市惠陽區進行了實地督查。督查發現,群眾反映情況屬實,惠州市惠陽區公證機構存在不擔當不作為、為民服務意識不強、漠視群眾利益等問題,導致陳先生七個多月無法辦理繼承公證。
在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實現“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的今天,群眾在銀行、派出所、居委會和公證處等單位之間跑了7個多月,硬是沒有證明“我爸是我爸”,令人五味雜陳。事實上,證明“我爸是我爸”并不難,國務院督查組一到,問題迎刃而解。既然如此,何必等督查組“光臨”?
為取出已故父親的存款,陳先生進入了一個“死循環”:銀行說,想取出存款,必須作公證繼承;公證處說,戶口本不能反映所有親屬關系,還需派出所出具相關證明;派出所則說,陳先生與其父親在同一戶口本上,已能證明父子關系,按規定派出所也不能出具證明;居委會也說,按規定無法出具相關證明……總之,各方理由“充足”,循環證明“沒完沒了”。
這里的關鍵問題是,陳先生的戶口本能否證明相關親屬關系?公證處堅持認為不能。從此事最終解決方式看,公證處堅持了自己觀點。據報道,經協調,陳先生父親原所在單位同意出具親屬關系證明;今后類似事項的辦理,由區公證處發函至區公安分局,區公安分局出具親屬關系證明。換言之,解決此類問題,公證處應主動作為,其他單位應積極配合。
事關家庭財產繼承,公證處嚴謹一些無可厚非,但謹慎不是呆板,更不是避責。具體工作中,難免有一些新情況、新問題,處理起來貌似比較棘手,但只要把群眾煩心事真正放在心上,積極主動作為,部門加強協作,打破“信息孤島”,類似陳先生遇到的問題就不會發生。相反,漠視民生,相互推諉,循環證明、重復證明甚至奇葩證明等就會層出不窮。群眾跑7個月證明不了“我爸是我爸”,難道公證處等單位不覺得汗顏嗎?
督查組一針見血地指出,陳先生遇到的問題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根源在于相關部門為民服務意識不強,對“放管服”改革的精神理解不深不透,在實際工作中沒有將人民群眾利益放在首位。各有關部門遇到新情況、新問題時,首先想到的是規避自身責任,相互推諉扯皮,導致群眾陷入循環證明、辦事無門的困境。
現實中,親屬關系證明是公證處比較常見的公證項目,特別是涉及繼承、留學、出國等情況,都需要此類證明。民生無小事,就別等督查組到來或媒體曝光了。(陳廣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