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近期,全國多地出現打著“注銷校園貸”名義的新騙局,不少在校以及剛畢業不久的大學生紛紛“中招”,被騙金額少則幾千元,多則幾十萬元,影響非常惡劣。中消協發布消費警示,廣大青年學生要“擦亮”雙眼,警惕各類不良“校園貸”陷阱。(據11月8日《經濟日報》)
為遏制不良“校園貸”侵害廣大學生,國家有關部門自2016年起就先后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校園網貸整治工作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進行了聯合治理,要求未經銀行業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機構,一律禁止提供校園貸服務,并明令禁止互聯網借貸平臺以任何形式向大學生貸款。
但在國家嚴防嚴治的高壓態勢下,仍有部分不法機構為了獲取暴利鋌而走險。以“注銷校園貸”實施詐騙為例,由于詐騙人能夠準確說出對方的真實姓名、身份證號、學校名稱,甚至消費記錄等隱私信息,容易讓學生放松警惕。有的詐騙人還主動將自己的身份證件、工牌等信息向學生展示以獲取信任,導致學生最終將從網貸平臺提現的借款全部轉入騙子提供的名為“清查賬戶”,實為詐騙人的個人賬戶。統計顯示,今年上半年,監測到有關網貸詐騙負面輿情信息共計28.8萬余條,其中涉及“注銷校園貸”的騙局接近9.3萬條,占32.14%。
這說明,遏制不良“校園貸”,不能光靠某一方發力,而是需要多管齊下,形成合力。首先,銀監、教育等部門要盡快建立校園不良網絡借貸日常監測機制和實時預警機制,對未經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批準設立的機構和違規提供信貸服務的行為,銀監、教育、公安、法院等部門應同心協力,重拳打擊,形成對違規校園貸的高壓態勢,防止死灰復燃。
其次,堵偏門開正門。應鼓勵商業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進場服務大學生群體,加大推廣學生信用卡和其他消費信貸服務的力度,滿足他們合理的需求。同時,要建立征信體系,開發適應學生特點的信用評級和信貸產品,“給合適的人合適的產品”,以精準適度的產品和額度來抑制大學生的過度消費和超前消費。
再次,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念和風險防范意識。學校應加強對大學生的法律、金融、安全等相關知識的教育,引導他們在關鍵時刻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大學生應崇尚自強自立、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合理安排生活支出,進行理性和科學消費。家長也要多關心孩子,保持與孩子的溝通,了解孩子的正常需求,提醒孩子遠離各類貪欲背后的陷阱。
總之,面對基數龐大、信貸需求強烈的大學生群體,無論遏制不良“校園貸”,還是規范和治理“校園貸”,監管部門、有關機構、學校、家庭和學生個人都要有所作為,只有多管齊下,形成合力,才能促進大學生信用貸款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進而實現大學生及家庭、金融行業和教育產業的多贏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