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底北京餐飲業禁用不可降一次性塑料吸管,全市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黨政機關開會不得主動提供塑料瓶裝飲用水……為進一步加強本市塑料污染治理,《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動計劃(2020-2025年)》(征求意見稿)日前對外公開征求意見,全市將嚴控一次性塑料制品向自然環境泄漏,減少不可降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
今年7月,國家發改委、生態環境部等九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扎實推進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各地紛紛出臺升級版“限塑令”。相比之下,《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動計劃(2020-2025年)》出臺的十條具體“限塑”措施,更加注重一次性不可降塑料制品污染的全域聯動治理,更有利于推動“禁塑令”在實際執行中“開花結果”。
一次性不可降塑料制品帶來的“白色污染”,危害巨大。聯合國相關報告顯示,全球所有塑料制品中,只有不到1/10會被循環利用,近八成被填埋或散落在環境中,引發生態環境惡化。我國早在2008年6月就開始施行“限塑令”,旨在激發強化公眾環保意識,切實減少塑料制品使用和生產。
2008年版“限塑令”已走過12年,對防治“白色污染”起到了應有的積極作用,但從實際效果看,“限塑令”尚未達到預期。這表明“限塑令”“開花結果”難以一蹴而就,而需要在制度設計和執行方面作出更多積極探索。北京市“限塑十條”在突出限制、禁止效力的同時,就塑料廢棄物的分類回收和循環利用、替代技術和替代產品的供給作出了具體安排,體現了全域發力的治理思維,無疑更值得期待。
全面禁止不可降一次性塑料制品,關系到多方利益的博弈和公眾消費習慣的重塑,難免會遇到多種壓力和阻力?,F實中,不可降一次性塑料制品目前已滲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傳統監管手段再加強、范圍再擴大,也難免有薄弱之處。同時,生產商和零售商家對不可降一次性塑料制品有著一定的利益訴求,只要有機可乘,一些企業就難免有“突破”的沖動和行為。
此外,因長期享受不可降一次性塑料制品帶來的“便利”,一些消費者對不可降一次性塑料制品形成了短期內難以割舍的消費依賴。監管有難度,生產有利益,消費有依賴,各方主體的利益訴求相互疊加,客觀上要求治理不可降一次性塑料制品禁令的“開花結果”,須以全域發力的治理思維為基本導向。
北京市擬出臺的“限塑十條”,對不同領域的不可降一次性塑料制品提出分類管理要求,著力構建塑料制品禁產、禁售、禁用監管大格局,更有助于強化塑料制品的源頭治理和內生治理。與此同時,新版“禁塑令”對相關行業塑料廢棄物的分類回收和循環利用提出具體要求,強調要加快替代技術和替代產品的供給步伐。如此不僅能形成全鏈條的塑料制品污染治理體系,也有助于公眾綠色生活理念的養成,使越來越多人自覺禁用不可降一次性塑料制品。
“不謀全局者,不足以謀一域”,治理不可降一次性塑料制品污染,任何單兵突進的舉措都有所不足,構建全域發力綜合治理的體系尤顯迫切。北京市擬出臺的“限塑十條”,從創新監管方式、強化替代技術和替代產品供給、提升消費者環保意識等方面,對禁用不可降一次性塑料制品進行周密制度設計,可謂抓住了全域發力綜合治理不可降一次性塑料制品污染的“牛鼻子”。
期待北京市“限塑十條”能獲得全市上下的大力支持,得到全面落實和嚴格執行,成為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建設全民綠色生活的有力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