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焦點訪談》12月2日節目披露,2017年,山東省聊城市為創建國家森林城市,給所屬各縣都下達了造林綠化任務,冠縣兩個鄉鎮借機發展經濟林,占用基本農田栽種了3200畝大櫻桃。然而,3年多時間過去了,記者發現,很多櫻桃樹都死了,3200畝櫻桃只剩下1000來畝,其它流轉土地陸續退給了農民。政府的錢花了,樹,一多半都死了。目前,當地已組成聯合調查組展開調查。
這是一個讓人憤怒的結局。當初轟轟烈烈發展大櫻桃,地方媒體也曾熱情報道,僅僅3年過去,就像一陣風吹過,一切都不再是之前的模樣。那些曾被寄予厚望的櫻桃樹,死的死了,剩下的,則被集中起來,無論是聲勢規模,還是精氣神,都差太多了,令人遺憾。這一切讓人很想追問,一些基層政府為什么總是干類似傻事、糊涂事?為什么總是會“播下龍種、收獲跳蚤”?
復盤此事會發現,冠縣發展經濟林的這波操作,從頭至尾都十分擰巴。
首先,在決策層面,當地無視基本農田保護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居然把緊鄰章衛河大堤二三十個村莊的3200畝土地劃為經濟林帶,全部實行土地流轉。這一決策的直接壓力盡管來自上級聊城市的創城要求,但具體方案則是冠縣做的,沿著章衛河大堤一側規劃200米經濟林,也不排除“美觀”“整齊”的考慮。至于是不是占用基本耕地,則無人關心。
其次,在實施層面,當地兩個流轉土地的鄉鎮直接把項目交給了兩個公司,而這兩個公司“此前都沒有種植過櫻桃,更談不上有種植和管理櫻桃樹的經驗”。據負責鄉鎮有關負責人解釋,他們對公司的資質、技術水平等等一概不知。這未免讓人糊涂,更令人心生疑竇,何以會出現這樣一問三不知的情形?是沒有問問清楚,還是壓根兒就不需要知道?這中間究竟是哪一級什么人拍的板?是否存在利益輸送的情況?希望在接下來的調查中能搞清楚。
還有,在操作層面,既然兩個公司連基本的櫻桃種植都不熟悉,為什么會接下這樣的生意?發展林果產業關鍵在科技,這兩個公司只是雇傭一些農民刨坑種樹,怎么可能會有成活率?怎么可能掛果?究竟是一種什么樣的力量促使他們敢于接下這單完全干不了的生意?更奇妙的是,就是這樣兩個“無厘頭”公司,居然輕松從政府那邊拿到苗木補貼約470萬元,其中完全無監管、無驗收、無追蹤,樹苗死了,也就死了,竟沒有任何說法,未免荒唐!
櫻桃地里無櫻桃,基本農田無農田。正是在這波詭異的操作中,出現了“地占了,錢花了,櫻桃也沒了”的局面,這顯然是有問題的,應該有一個說法,應該有人為此負責。
一則,需要檢討當地發展經濟林過程中的“政績思維”。大家都知道,經濟林市場效益明顯,是農民增收的重要渠道。但農業若想實現高質量發展,必須依法依規進行,把基本農田流轉出來種樹,不符合法律,也違背農民意愿。
再則,也要調查一下此類政府項目實施中是否存在利益輸送的問題。事出反常必有妖,政府為什么會在這起事件中心甘情愿地充當出錢的冤大頭?這里邊想必并不簡單。算賬可知,給農民的青苗補貼費96萬元,每年每畝1000元土地流轉費連續補貼3年960萬元,給承包方的苗木補貼費約470萬元,三項加起來政府支出超過1500萬元。這樣龐大一筆資金,在運行過程中有無“跑冒滴漏”?
此外,各地不顧一切、下死命令創城的做法,也該改改了。創城為了誰?不是為了官員的政績,也不是為了那些見不得光的利益,而首先是為了這個社會的公共利益。如果背離了這個宗旨,也就失去了創城的意義。(龍之朱)